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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晚,永興材料(002756)公告稱,董事會同意公司與寧德時代(300750)簽署《合資經營協議之終止協議》,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尋求其他合作方式。
永興材料主營業務為特鋼新材料業務及鋰電新能源業務,公司的主要產品為不銹鋼棒線材及特殊合金材料、電池級碳酸鋰。
江西宜春,是永興材料和寧德時代的交集點。永興材料自2017年布局鋰電新能源業務,目前在宜春宜豐規劃建設3萬噸電池級碳酸鋰產能,其中一期年產1萬噸產能已于2020年7月達產,鋰鹽生產的技術、品質和成本,均得到了下游龍頭企業的認可。寧德時代是全球領先的電池供應商,于去年9月宣布擬斥資135億元在江西省宜春市投資建設新型鋰電池生產制造基地項目。
為了發揮雙方優勢,今年1月,永興材料與寧德時代簽署《合資經營協議》,約定成立合資公司,并以合資公司為主體投資建設碳酸鋰項目,項目總投資金額不超過25億元,規劃建設年產5萬噸碳酸鋰產能項目;一期先行投資建設年產3萬噸碳酸鋰產能項目,投資總金額不超過15億元;一期項目達產后,啟動剩余產能建設。此外,永興材料與寧德時代還將就公司碳酸鋰產品開展合作。
《合資經營協議》簽署后,永興材料全資子公司江西永興特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寧德時代全資子公司宜春時代新能源資源有限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宜豐時代永興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0億元。截至目前,雙方已按持股比例,向合資公司合計實繳出資2600萬元,其中宜春時代實繳1820萬元,江西永興新能源實繳780萬元。
而今,永興材料公告指出,現因項目籌建過程中實際出現和面臨的新情況,雙方協商終止《合資經營協議》,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尋求其他合作方式。
根據終止協議,已成立的合資公司——宜豐時代永興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將由寧德時代或其指定方受讓江西永興新能源持有的合資公司30%股權,轉讓完成后江西永興新能源不再持有合資公司股權。回購的具體約定為,寧德時代或其指定方按江西永興新能源實繳出資額(即780萬)加上3.5%的年化利率(單利)計算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格,經計算股權轉讓對價為787.03萬元。
對于終止協議的影響,永興材料稱,截至目前,合資公司尚未開展實際生產及業務經營。終止合作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除了成立合資公司建設碳酸鋰產能,永興材料與寧德時代在宜春還有其他交集。
今年2月,永興材料全資子公司永興新能源與江西鎢業簽署協議,擬成立合資公司建設年產2萬噸碳酸鋰項目。同時合作協議約定,江西鎢業子公司宜春鉭鈮礦有限公司負責提供鋰云母原料供應保障,永興新能源負責提供鋰云母制備電池級碳酸鋰技術保障。合資公司主要從事電池級碳酸鋰生產與銷售等業務,產出的電池級碳酸鋰供應給寧德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