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近日公示了《福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草案。
福州歷史文化名城
保護體系分為五類
現行《福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2-2020年)》已到規劃期限,為更好地指導福州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發展,福州市資源規劃局牽頭組織開展《福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修編工作,形成《規劃》草案。
《規劃》草案公開征詢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公示時間截止到2022年3月19日,詳情可登錄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查詢。
《規劃》草案提出,保護體系分為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和歷史建筑群,不可移動文物和歷史建筑,市域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等五類。
用文化遺產講好“福州故事”
《規劃》草案提出,保護“三山兩塔一條江”的福州歷史文化名城格局,分區展示城市風貌特色;整合歷史文化資源,構建歷史文化網絡體系,以價值主題為導向,建立傳承、延續名城價值的歷史文化網絡體系,用真實的文化遺產全面講好“福州故事”。
城市歷史格局繼承傳統山水城市格局,塑造大山海景觀格局,強化“雙軸”空間秩序,引導城市景觀格局從“大山水”走向“大山海”;傳承海洋文化與進步精神,塑造歷史航運與海防景觀體系,保護沿閩江分布的歷史航運設施和海防空間體系格局。
《規劃》草案提出,提升古城的文化、公共活動與旅游功能,提升歷史城區環境品質;整體提升“兩江四岸”,打造“魅力閩江、生態烏龍江”;內河整治堅持“水脈”與“文脈”相融合,帶動老城復興。
整體保護“閩都格局”
提升最美閩都體驗
對于“閩都格局”的整體保護,《規劃》草案提出:強化歷史遺存線性公共空間體系——保護福州古城歷代城垣、中軸線、傳統街巷、歷史水系等格局要素;強化閩都千年層疊的歷史格局展示——結合城垣遺址保護、綠化空間建設,勾勒完整城垣輪廓空間;強化網格狀道路骨架和魚骨狀傳統街巷交織的路網格局——城市干道林蔭化改造,傳統街巷整治提升;營造“青榕巷陌、百河潤邑”的水系空間格局——推動歷史水系恢復與濱水空間建設;體現閩都歷史都城布局特色——保護與展示歷史文化節點,標識歷史信息。
對于“山水城市”風貌的保護與控制,《規劃》草案提出保護古城重要山體以及核心管控景觀標志物,保護景觀視廊,營造古城中軸線特色界面,營造閩江景觀帶特色界面,保護福州古城傳統閩都風貌,按照閩都風貌保護區、閩都風貌過渡區、現代風貌協調區三類分區進行差異化管控與引導,遠期形成整體低矮緩和、錯落有致、鞍墻聳峙、中西合璧、烏白青黛掩映的風貌特征。
《規劃》草案提出,提升最美閩都體驗,建設歷史城區歷史文化步道及閩江水上線路,更好地彰顯閩都格局與山水城市風貌,講好“福州故事”;優化歷史文化步道環境,以“青榕巷陌、粉黛灰瓦、百河潤邑”的城市風貌吸引公眾探尋古城歷史文化,推動沿線文物、歷史建筑騰退開放與人居環境改善,進一步增強歷史城區文化活力與魅力。
鼓勵歷史文化街區
小規模漸進式更新
《規劃》草案提出,保護歷史文化街區6處、歷史風貌區10處、歷史建筑群13處。探索包括文化展示目的地、文創等新興產業聚集地、公共服務特色地段、特色居住社區等多樣化的利用功能,探索政府主導,政府平臺公司、社會企業、商戶、居民等多種主體參與的實施模式,全面提升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筑群的活化利用水平;鼓勵具備條件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筑群開展小規模漸進式更新,從生活、生產方面提升人居環境水平,鼓勵社區居民參與活化生活,形成留住老人、吸引年輕人的充滿文化魅力的社區氛圍。
對于不可移動文物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規劃》草案提出持續推進現有預備名單文化遺產申遺;完善擴充新要素和新類型遺產;持續開展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普查認定工作,加強活化利用;推進地下文物埋藏區與水下文物保護區保護工作。
建立“一核兩帶四線六片區”
市域文化遺產保護結構
《規劃》草案提出,建立市域文化遺產保護結構;以2條文化遺產帶、6片文化遺產聚集區為線索,建立健全市級統籌、縣(市)管理的聯動機制;拓展海絲樞紐城市內涵,加強古驛道保護,開展古驛道示范段建設;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與傳統村落保護及利用的正向激勵機制。保護內容包括2條文化遺產帶、6片文化遺產聚集區、4條古驛道、歷史文化名鎮及名村23處、傳統村落133處。
建立“一核兩帶四線六片區”的市域文化遺產保護結構。“一核”即歷史城區文化核心區,是市域文化遺產保護與展示利用的樞紐;“兩帶”指沿閩江文化遺產帶和海防文化遺產帶,是東西和南北向的重要文化廊道;“四線”指4條古驛道體系,是以福州為中心聯絡周邊腹地的重要陸上通道;“六片區”指6個文化遺產聚集區,是系統保護與展示福州多元文化的區域。
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規劃》草案提出完成非遺紙質檔案歸檔、數字檔案與數字管理平臺建設;非遺代表性項目、傳承人、傳承示范基地數量持續增長;培育一支非遺宣傳教育隊伍,塑造一批非遺文化品牌;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的正向激勵機制。(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