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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網訊(蘇曉/文)近日,鄭州市公安局制定了《鄭州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提出,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適用范圍包括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以及鄭州都市圈戶口通遷城市。
意見明確,進一步放寬中心城區落戶條件。凡在鄭州市中心城區具有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不受社保繳費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鄭州市申請登記城鎮居民戶口。
繼續落實直系親屬投靠入戶政策。申請人在鄭州市中心城區有常住戶口,經戶主同意,可申請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戶口遷入。
繼續落實人才引進入戶政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入戶,往屆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入戶,應屆中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戶,留學歸國人員入戶,準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戶口遷入。
同時,繼續落實購房入戶政策。在鄭州市中心城區購買住房的人員,可申請房主及其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戶口遷入。
此外,意見表示,鄭州市還將繼續落實工作調動入戶政策、投資納稅入戶政策、遷入城鎮的農村籍退伍轉業軍人入戶政策、成建制遷移人員入戶政策、高校招生入戶政策等。
關鍵詞: 河南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