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答:原文件有效期屆滿。根據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規定,《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修訂后重新發布。《關于本市征地養老人員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作同步修訂。
二、征地養老人員的養老和醫療待遇是否發生變化?
答:沒有變化。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調整繼續與鎮保養老人員基本保持一致,確保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醫療待遇水平不低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確保醫療費及時按規定報銷。
三、征地養老人員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各區管理的征地養老人員,其節日補助費和死亡后的遺屬待遇,按照各區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四、修訂后的文件從何時起實施?
答:修訂后的文件從2022年4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