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答:原文件有效期屆滿。根據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規定,《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修訂后重新發布。作為市政府文件的實施細則,《關于本市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被征地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也同步修訂。
二、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被征地人員納入職工養老保險的政策有無變化?
答:沒有變化,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被征地人員納入職工養老保險的政策與修訂前的《關于本市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被征地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滬人社規〔2017〕9號文)的規定保持一致。
三、修訂后的文件從何時起實施?
答:修訂后的文件從2022年4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