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新潮能源(600777)發布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1年1-12月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65億,同比變動113.75%。
公司基于以下原因作出上述預測:2022年2月,公司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01民初2011號《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一審判決”)。根據一審判決結果,新潮能源、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中捷(002021)”)、德奧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德奧(002260)”)分別在1,585,666,666.67元范圍內對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不能清償的一審判決認定債務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并分別在7,978,551元范圍內承擔本案案件受理費及財產保全費。公司認為一審判決存在多項認定事實以及適用法律錯誤,目前已依照相關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二審上訴。具體請詳見公司披露的《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2-003)。 公司根據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并基于謹慎性原則,經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第十屆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上述一審判決計提預計負債人民幣531,215,072.56元,計入的報告期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數據來源:同花順(300033)iF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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