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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曹衛新
南京公用跨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一事被監管問詢。
3月7日晚,深交所向南京公用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結合主營業務、投資金額、擬投資項目等安排,說明本次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符合公司經營戰略及目標。同時,要求公司結合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目的,說明擬成立私募基金的設立進展和后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人權利義務、日常管理、出資比例、退出期限及安排,是否存在保本或收益承諾等,公司是否能夠對私募基金實施實質控制。
南京公用主要業務包含燃氣產業、房地產開發以及客運產業。2022年半年報顯示,去年上半年公司營收25.63億元,同比增長45.97%。當期,公司燃氣銷售營收為16.7億元,占營業總收入的比重為65.18%;房產開發業務和工程施工業務營收分別4.61億元、1.52億元,對應總營收占比為17.97%、5.94%;此外,公司客運產業收入較少,占比不足3%。
盡管南京公用收入創下新高,卻增收不增利。數據顯示,南京公用2022年上半年虧損1434.35萬元,此后第三季度虧損進一步擴大,以至于2022年1月份至9月份虧損2388.27萬元。
公告顯示,2022年11月4日,南京公用出資2000萬元設立了上述基金管理公司。自2022年11月份起,該基金管理公司已被納入上市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對于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目的,南京公用表示旨在進一步促進公司戰略布局的實現,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實力。借助專業投資機構的行業判斷和投資管理能力,布局圍繞公司主業相關產業,該投資方向將會拓展和促進公司的投資渠道和業務實力,推動公司整體產業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份,該基金管理公司設立之初,南京公用并未發布公告披露此事。2023年2月24日,該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2個交易日后,南京公用才對外披露了該事項。
對此,南京公用相關工作人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當時(基金公司)設立的時候只是一個普通的全資子公司,那時候還沒有基金牌照,相關事項也沒有達到披露標準,更多內容請參考后續回復公告。”
就南京公用出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一事,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基金管理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但不排除會存在一些協議上的安排。如基金經理的選擇,實際投資決策到底由誰來最終敲定實施等,實際運作過程中公司也許會無法干預。從監管問詢的內容來看,盡管名義上上市公司全資控股該基金管理公司,但實際操作過程中是否能實質控制,該項投資到底是不是公司的自營業務,仍需上市公司向市場進一步做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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