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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凌晨,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加強分類指導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多區域暫停住房限購政策。
《通知》顯示,自4日起,東莞市住房限購區域調整為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限購區域”)。東莞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除上述調整外,居民家庭購買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購房資格核驗按原政策標準執行。
《通知》明確,除限購區域外,東莞市其他區域暫停實行住房限購政策。居民家庭購買非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無需進行購房資格核驗。
對于金融支持政策,《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要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本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鼓勵商業銀行合理增加房地產信貸投放額度,提高審批效率,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出,此次限購政策的優化調整,將有利于向中心城區和核心區域以外疏導住房需求,也有利于更好落實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對合理購房信貸需求的支持力度。
關鍵詞: 廣東東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