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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富智康集團(02038)發布公告,于2023年3月10日,富聯與宏訊(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訂立拆遷及補償協議,富聯須于宏訊指定限期或2025年11月1日之前空出其于物業內占用的處所,而宏訊須向富聯支付補償人民幣6403萬元(相當于約920萬美元),惟須遵守并受限于拆遷及補償協議所載的條款及條件。
考慮到宏訊訂立拆遷及補償協議以便宏訊能夠履行根據總補償協議將物業的空置管有權交付予地方政府的責任,以及補償乃參考中國地方政府發出的意見而釐定,董事認為拆遷及補償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盡管訂立拆遷及補償協議并非在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惟其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且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執行董事池育陽先生為鴻海一家附屬公司及一家聯營公司的董事,鑒于彼與鴻海科技集團的關系,彼已就有關拆遷及補償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此外,執行董事郭文義博士一直與鴻??萍技瘓F討論若干建議安排,鑒于良好的企業管治事宜,郭文義博士已就有關拆遷及補償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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