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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方彬楠 張晗)12月9日,針對部分藥品等涉疫物資價格波動和市場競爭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提醒告誡書》,從規范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等方面,對涉疫物資生產經營者劃出“九不得”紅線。
其中明確提出,生產經營者不得違反誠實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則、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哄抬價格、不得價格欺詐、不得串通漲價、不得價格歧視、不得虛假宣傳、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業詆毀。同時,對廣大生產經營者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并鼓勵社會各界舉報違法違規線索,推動社會共治。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部署各地開展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重點檢查,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