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取消養老雙軌制?
取消養老雙軌制的原因
“雙軌制”問題始于1995年,國家率先改革養老社會保障制度,實行以企業和個人共享為核心的“統賬結合”模式。機關事業單位不納入改革范圍,仍全部由國家財政出資。這在養老體系中形成了兩種完全不同的“雙軌”模式。
在企業中,養老金是根據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當年的平均社會工資計算和支付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則是按其工齡和退休前的工資計算。1990年,中國企業和機關職工年人均退休費用分別為1664元和2006元,差別不大。自2004年以來,中國企業和機關職工年人均退休費前者僅為后者的48.8%,差距非常明顯。
原因在于:一是1995年以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幅度為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40%-60%,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幅度為同級職工工資增長率的90%。第二,公務員養老金的增加也得益于1993年和2006年的兩次工資改革,尤其是2006年的“工資改革”,這主要體現在服務年限和職位上。工齡越長,職位越大,漲幅就越大,退休工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這是人為地拉大了雙軌制之間的差距。
養老雙軌制存在什么弊端?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改革開放的深入,雙軌制度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其不合理性和違法性也日益突出。養老金雙軌制是對同等繳費員工的嚴重不公。
1.調查顯示,89%的網民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增長速度和速度表示不滿,尤其是養老金的“雙軌制”。網民認為,企業退休人員的工資太低,現在漲幅的工資遠遠低于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導致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為此,有必要公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資金,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漲幅工資,甚至完全取消養老金的“雙軌制”。
2.養老的“黃金雙軌制”導致了保障制度的“雙軌制”問題,這實際上與收入分配改革有關。要改變不公平的“養老黃金雙軌制度”,必須將其嵌入到社會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改革中,理順分配關系,縮小不合理的差距。
3.雙軌制退休制度使得政府機構和企業員工的退休福利差別很大,導致公平性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