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中,預留更多份額;評審中,給予更多優惠,進一步降低交易采購成本。6月15日獲悉,省交易(采購)中心采取措施落實我省貫徹中央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要求,幫扶中小企業。
在政府采購方面,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預留份額。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項目和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應當預留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對于中小企業無法承擔的項目,采購單位應通過合理劃分采購包、允許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或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把安裝、運維、維修等后續服務交給中小企業承擔。
提升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對符合條件的報價給予10%-20%的扣除;對納入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內企業、采購產品獲得節能產品或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企業的報價給予20%的扣除;聯合體協議或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4%-6%的扣除。
落實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價格評審優惠措施,符合相關條件的給予1%至5%不同程度的加分。
在降低市場主體交易采購成本方面,深入推進電子保函(保單)服務。在已有的12家銀行入駐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保函服務平臺的基礎上,再引進6家銀行、保險、擔保機構入駐。繼續實施免收政府采購項目投標保證金和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履約保證金。對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電子賣場)中小企業加掛標識,優先展示,引導采購單位優先采購。(記者 張愛虎 通訊員 張毅)
關鍵詞: 中央穩經濟一攬子政策 中小企業采購 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 電子保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