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3月27日,*ST榮華和*ST西源雙雙摘牌退市。這是繼*ST凱樂后,今年又兩家強制退市摘牌的公司。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今年以來,已經有6家公司被交易所實施強制退市(或擬強制退市),其中,4家為面值退市,1家為財務類退市,*ST計通則是收到深交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此外,還有12家公司預告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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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退市呈現三大新趨勢,面值退市提前發揮“汰劣”力量;“保殼行為”無處遁形,難改退市命運;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威力漸顯。
4家公司觸發面值退市
在上述6家強制退市公司中,*ST凱樂、*ST金洲、*ST榮華和*ST西源4家公司因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而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公司此前均預告過公司可能觸及財務類退市標準,或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指標,即已有多重退市風險在身。而這些公司在2022年年報披露前或正式收到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就被投資者“用腳投票”,彰顯退市制度改革的市場化“汰劣”力量。
而投資者之所以如此堅定,在于監管和公司層面釋放出明確的退市預期。今年1月份,滬深交易所發布通知,加強退市風險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披,強化風險揭示,督促“關鍵少數”和中介機構歸位盡責。
在此背景下,*ST公司面臨的退市風險一目了然。如*ST凱樂和*ST金洲在被終止上市之前,已因財務造假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此外,根據業績預告,2022年年報披露后,2家公司還大概率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而被終止上市。*ST榮華和*ST西源亦在業績預告中披露了可能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
“無論是財務類退市指標,還是交易類退市指標,其實都體現了資本市場‘優勝劣汰’這一市場基本功能。”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2022年,42家強制退市公司中,僅1家為面值退市,而今年前三個月,便有4家公司面值退市。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資本市場研究室研究員尹中立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面值退市公司數量增加,說明了兩個問題,首先,監管部門退市規則的執行力度不斷增強,規避退市行為無所遁形;其次,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不斷提升。這與近年來監管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監管加強、處罰力度提升有關,審計機構違法違規成本不斷增加。
“保殼財技”難改退市命運
退市新規實施之后,*ST公司圍繞“保殼”的斗爭一直存在。為打擊不當“保殼”和規避退市行為,滬深交易所進一步明確營業收入應當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強化退市風險公司年報信披監管。
近日被終止上市的*ST科林就是“保殼”失敗的一例。去年4月30日,*ST科林在披露2021年年報的同時,向深交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彼時,公司稱,鑒于2021年財務數據及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經消除。
但隨后,公司就收到了深交所的年報問詢函,并于去年8月份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去年年底,江蘇證監局對*ST科林下發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及責令整改決定。
經江蘇證監局調查,*ST科林錯誤采用總額法確認新媒體廣告投放業務收入,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導致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據江蘇證監局責令整改決定認定的事實情況和財務依據,公司調整后的2021年度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觸及“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扣非前后凈利潤為負”退市指標。此后,深交所作出《關于不予撤銷科林環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決定》,并在江蘇證監局正式行政處罰決定發布后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預計最后交易日期為2023年4月17日。
今年以來,保殼公司仍屢屢“大秀財技”,多家*ST公司發布年報業績預告后,就收到了交易所的問詢函。如*ST文化在披露2022年業績預告后,收到深交所關注函。此后,深交所對公司發出4份關注函。其中,2月9日深交所關注函提出,三筆債務豁免協議在報表日不滿足生效條件,扣除后公司凈資產將由正轉負。公司2022年度報告披露后,凈資產很可能連續兩年為負,可能觸及退市情形。
據記者梳理,除了*ST科林確定退市,*ST文化預計退市外,今年以來,還有*ST銀河、*ST輔仁等8家公司預告了財務退市。“后續年報披露后,如果*ST公司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可能還會有一批公司觸及財務退市指標。”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中注協官網3月22日消息顯示,近日中注協約談2家會計師事務所,并提示可能觸發股票退市條件的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風險。
“結合退市新規近兩年的實施進展及目前涉及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情況看,預計在2023年因為觸發財務類退市指標而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占比仍會是最高的。”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胡劍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因此,下一步暢通市場“出口”的重點仍然是對*ST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實施有針對性的嚴監管,并壓嚴壓實年審會計師的責任,不為問題公司背書,與監管機構一起共同防范相關上市公司通過內外串通虛構業績等“花式保殼”,實現“應退盡退”,促進上市公司優勝劣汰。
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或增多
3月19日,*ST計通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了深交所下發的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去年12月份,上海證監局對公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2017年虛增營業利潤896.39萬元。追溯調整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連續四年凈利潤為負,已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擬對其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ST計通或成為今年首例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3月23日晚間,*ST計通向深交所提交聽證申請。
此外,*ST紫晶、*ST澤達、*ST新海3家公司均公告,因為欺詐發行或財務造假,已經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指標。
一直以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案例較少。從2014年以來,重大違法退市僅出現博元投資、欣泰電氣、長生生物、康得新、*ST斯太和*ST新億6例。業界人士認為,今年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數量有可能增多。鄭彧表示,證券監管部門對于證券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和打擊力度只會增加不會減少,由此,可能會產生相較于以往更多的典型案例或者處罰,從而增加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可能。
談及未來如何進一步暢通“出口關”,尹中立認為,強化退市監管主要是兩個渠道,一是強制退市,只要達到退市標準,就堅決出清。應該強調的是,監管部門對退市制度的執行力度要一如既往,形成明確的市場預期,引導投資者形成正確的投資理念,強化退市制度對價格形成機制的正常引導作用。二是將主動退市和并購重組結合起來。通過同行業、上下游產業間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組,進行強強聯合或強弱聯合,提高運行效率,提升公司盈利狀況,實現優化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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