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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趙彬彬
新潮能源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在最后時刻遭到“攔截”。2月2日晚間,新潮能源發布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延期公告。公告披露,1月31日,寧夏順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寧夏順億”)向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牟平法院)申請行為保全,新潮能源于2月2日收到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牟平法院)的《民事裁定書》。
公告顯示,根據該《民事裁定書》所述,牟平法院于2023年2月1日裁定:“一、被申請人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執行2023年1月18日作出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臨時)會議決議;二、禁止被申請人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3日上午8:30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董事會經討論決定:遵照(2023)魯0612財保7號《民事裁定書》執行,原定于2023年2月3日上午8:30召開的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暫停(延期召開),股權登記日不變,具體召開日期另行公告通知。
不過,對于前述裁定,新潮能源相關負責人對記者回應稱:“(2023)魯0612財保7號《民事裁定書》對公司所做行為保全(禁止召開股東大會)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公司將堅決依法維權。”
(編輯 張偉 白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