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桂小筍
【資料圖】
11月14日晚間,*ST金洲發布《關于公司股票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告》。公告顯示,公司于11月11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查明的涉嫌違法事實,如果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凈資產經追溯調整后為負,進而可能導致2020年末、2021年末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根據規定,公司股票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11月15日,公司公告稱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公司測算前述虛增的利潤總額對2017年至2021年財務報告的影響等事項。
在11月14日晚間的公告中,*ST金洲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對告知書涉嫌違法的事實和財務數據予以核實,公司是否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不以此告知書為依據,最終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正式決定書為準。公司將持續關注并在收到正式的處罰決定后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透鏡公司創始人況玉清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證監會查證公司的違法行為是非常嚴謹和慎重的,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自我財務核實后,和證監會查證的數據有較大出入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根據上述告知書可知,*ST金洲的違法行為可以追溯至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時,當年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資產重組標的豐匯租賃的關聯交易。
此外,*ST金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6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ST金洲2017年度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9.15%、利潤總額的91.59%;2018年度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存貨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0.57%、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93%、凈資產的26.90%,*ST金洲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ST金洲2016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存在重大遺漏。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根據證監會認定的事實,*ST金洲存在重大資產重組文件信披不實、定期報告財務造假、未依法披露控股股東資金占用三項違規,“這是虛假陳述的行為,如果投資者因此受到損害,在公司收到正式的處罰決定之后,可以要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賠償損失。”
根據*ST金洲和相關責任人的違法程度,在告知書中,證監會對*ST金洲、豐匯租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多名責任人處以90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罰款。
此外,朱要文作為*ST金洲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組織、參與、實施了2017年和2018年虛增利息收入,2018年虛增存貨、2016年至2018年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等事項,知悉2017年度虛增咨詢服務收入等事項,在涉案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涉及金額特別巨大,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朱要文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汪洋、崔億棟作為豐匯租賃的高級管理人員,全程參與了*ST金洲收購豐匯租賃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提供存在重大遺漏的財務信息;在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二人擔任*ST金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并繼續擔任豐匯租賃高級管理人員,參與、實施了2017年虛增咨詢服務收入、2017年虛假債權收益權轉讓、2017年虛增利息收入、2017年和2018年虛增利息收入。2016年至2018年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事項,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汪洋、崔億棟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楊彪作為*ST金洲時任財務總監,負責編制財務報告,其參與、實施了2018年虛增存貨事項,簽署了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2016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違法情節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楊彪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編輯 孫倩)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