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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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嘉化能源公告稱,收到實際控制人管建忠送達的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通知,管建忠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萬元。
兩年前遭立案調查后“閃辭”
事件回溯至兩年前,2020年8月8日,嘉化能源公告稱,因公司實控人管建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管建忠立案調查。
遭立案調查之后,管建忠火速辭去了上市公司董事長、戰略與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及下屬控股子公司所有職務。2020年9月11日,經嘉化能源董事會審議通過,管建忠妻子韓建紅擔任公司董事長一職。
隨后在2020年10月16日,嘉化能源公告披露管建忠收到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其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金華市公安局立案偵查,金華市公安局決定對其取保候審。
對于判決結果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日常經營產生影響,《證券日報》記者數次致電嘉化能源投資者公開電話,但電話未能接通。在公告中,嘉化能源方面表示,實控人管建忠目前未在公司擔任董事、監事及高管的職務,上述判決不影響控股股東的股東權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田磊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實際控制人能夠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實際支配公司行為,對公司的日常事務和決策享有重大影響。實際控制人被刑事處罰可能引起投資者、客戶、合作伙伴對公司未來的發展產生負面判斷,進而間接影響公司的生產經營。”
管建忠作為嘉化能源實控人,目前仍持有嘉化能源股份,其被判刑后,持有股票將如何處理?
田磊告訴記者:“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判決僅能對其判處自由刑和罰金刑,在其繳納了罰金后,刑法上不會再對其持有的股票進行處理。”
“但是根據《證券市場禁入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從事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行為,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田磊補充稱,“這些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不得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證券;被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持有的證券被依法強制扣劃、賣出或轉讓;賣出被禁入前已經持有的證券等。”
曾于公司重組事項中涉內幕交易
2020年7月13日,證監會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了管建忠曾在嘉化能源此前一項已終止的重組事項中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早在2017年10月26日,嘉化能源發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披露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可能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申請停牌。2018年1月25日,嘉化能源發布《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預案》,披露了嘉化能源收購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美福石化”)100%股權的具體方案。不過,最終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于2018年4月19日公告終止。
根據處罰決定書,時任美福石化監事殷張偉與時任嘉化能源董事長管建忠兩人是多年的老朋友,關系密切,在嘉化能源最初披露籌劃上述重大事項前,管建忠與殷張偉曾多次聯系。
證監會表示,雙方通話聯系均發生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且與殷張偉交易“嘉化能源”的時點高度吻合。最終判定殷張偉上述行為構成內幕交易并處以30萬元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
也就是在這一內幕交易案浮出水面后的一個月,管建忠先后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金華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法律事務部主任張立文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刑法的角度來看,刑法對資本市場的處罰總是延遲的,尤其是我國是成文法國家,只有一定的行為頻繁出現后,才能推動刑事立法和刑法的懲罰。而金融犯罪尤其是證券犯罪本身隨著社會經濟活動的變化而變化,另外刑法的基本證據要求是排除合理性懷疑,而證券犯罪是具有高度隱蔽性的,這種情況下,依據刑法的證據規定認定證券犯罪,對證據體系的要求較高。”
強化對證券違法犯罪“零容忍”
今年9月,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證監會召開主題為“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為資本市場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新聞發布會。據最高檢方面,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各類證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月至6月起訴147人,同比上升93.4%。辦理了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點領域案件,形成打擊證券犯罪的高壓態勢。
張立文告訴記者:“2021年3月頒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針對證券犯罪的信息披露和證券發行,進行了更為嚴格的規定。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了修訂后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對11種證券犯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進行了全面修改和補充,織密追責法網,呈現出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特點。從監管到行政處罰、刑法懲罰多維度,不斷加大強化打擊和懲罰力度,才能降低違規行為的發生頻率和影響程度。”
據了解,為更好地落實《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進一步規范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罰沒款執行工作,9月30日,證監會關于就《行政處罰罰沒款執行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證監會表示,出臺專門的罰沒款執行工作規則具有現實必要性,也是落實“零容忍”的工作要求。
田磊向記者表示:“打擊證券犯罪,除了有懲治違法犯罪者的目的之外,還有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目的。證券市場參與人數眾多,很多錢是老百姓的血汗錢。如果不能對非法證券活動予以堅決打擊,就不能夠提高廣大股民對證券市場的信心。長期來看,對證券犯罪‘零容忍’有利于中國證券市場快速、健康、穩定的發展。”
(編輯 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