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報到證”的用途之多、牽涉面之廣、歷史淵源之深。事實上,“就業報到證”本就是歷史遺留的產物,帶有鮮明的時代印記。 (人民視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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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組部、人社部及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發文,從2023年開始,大學不再給畢業生發放“就業報到證”,也不再將此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去向登記制度”將取代“就業報到證”,成為辦理離校、戶口遷移、檔案轉遞、報到入職的憑證。
五部門聯合發文,可見“就業報到證”的用途之多、牽涉面之廣、歷史淵源之深。事實上,“就業報到證”本就是歷史遺留的產物,帶有鮮明的時代印記。“就業報到證”(“報到證”)的前身是“就業派遣報到證”(“派遣證”)。這紙證件既是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彼時的大學和大學生享有“統招統分”政策,派遣證象征著“鐵飯碗”,甚至會寫上副食標準等待遇,可與“干部身份證”畫等號。
“畢業生不包分配”的制度改革從1996年開始、1998年深入,2000年起完全取消。正是這一年,教育部發文停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派遣報到證”,啟用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在報考公務員與事業單位時,報到證依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憑證,報到、落戶、轉正定級、職稱評審、計算工齡和養老金都需要它;對暫不就業的畢業生,報到證的功能則是遷轉檔案與戶籍。
而在歷史演進中,“就業報到證”又與高校就業率聯系到一起,在市場經濟時代繼續發揮作用。長期以來,就業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高校專業的生死、下撥經費的多寡。為維系排名與聲譽,各級高校多年來都在想方設法保證就業率,“就業報到證”加上可以“落實去處”的三方協議,在統計畢業生就業率時恰好可以發揮功用,是一些高校就業率造假的一張好牌。
2020年7月《法制日報》報道,有高校“仍然以各種硬性或軟性條件”要求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某高校畢業生就透露,如果自己不簽就業協議,學校就不發報到證;還有畢業離校的學生發現自己的報到證早就被發給了他曾拒絕的公司。2020年教育部曾發文要求“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核查工作”,要求各高校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相較于“拒發畢業證/學位證”“虛假就業協議”“頂崗實習”,乃至“不簽就業協議就不讓返校拿行李”等手段,高校在報到證上做的文章只是十八般兵器里的一種。
有些高校在就業率上造假,背后顯然是利益使然,好看的就業率才便于來年招生。然而,就業率的數據長期以來是由高校自己統計上報,未免有“裁判員兼運動員”之嫌。既然學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都掌握在高校手中,那么被拿來作為“硬性或軟性約束”的籌碼、演化出“不簽三方協議就不給報到證”就不甚奇怪了。
“統招統分”政策已終結二十余年,報到證的功能在市場化條件下也已被稀釋得差不多了,這也是五部門聯合發文取消這紙證明的背景:報到證蘊含的離校證明、戶籍管理、人事檔案、入職憑證甚至是薪資待遇等功能,已為其他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的相應職能覆蓋。取消報到證有利于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手續,有助于勞動力市場的自由流動。
而取代“就業報到證”的“去向登記制度”,將不再構成對畢業生就業的硬性約束。從五部門的發文來看,“去向登記”僅僅是向省級教育部門備案。畢業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教育部門也只是提供信息查詢的核驗服務,而本來附著在報到證上的錄用、落戶、檔案等屬性,也已轉移到公安機關與其他機構。
因此,取消這紙證件可以讓畢業生少一些不必要的折騰,或有助于抽去就業率的“水分”:讓用人單位來判定高校畢業生競爭力,讓第三方機構來統計真實就業率,讓就業市場給出客觀公正的第三方數據。這也意味著高校應該更多地考慮就業市場的需求,傾聽用人單位的真實聲音,不再為了那點利益絞盡腦汁,讓教育的歸教育,市場的歸市場。
王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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