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寧夏銀川,
一名大一學生發文稱
自己向老師請假
【資料圖】
4月27日離開學校,
請假遭拒后,外出離校,
回到學校后
收到警告處分通知。
該學生表示,
學校4月24日才發的通知,
但是自己的票在此前就購買了,
因28日當天只有一節課,
想著曠一節課也沒事。
5日,
學院回應學生請假遭拒后離校被處分,
銀川科技學院信息工程學院
楊老師表示,
給處分是合情合理的,
這是學校的正常管理范疇。
該學生沒有跟輔導員
申請請假手續,
直接離校。
學校的規定是,
節前的一周
和節后的一周
盡可能避免老師和學生請假,
避免造成教學秩序混亂,
但特殊情況除外。
此事引發網友議論
有網友認為:
學校的處理符合規定
也有網友認為:
可以照顧外地學生趕車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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