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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網訊(劉敏/文)11月7日,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該市新一輪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實施辦法。
據悉,此次新政規定,補貼申請增加了“資格認定”環節,申請人在與開發商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并完成備案后即可提出“資格認定”,對申請人的婚姻、名下房產等資格進行確認和固定,避免申請人在等待交付期因結婚等因素影響。
在補貼申請資格方面,目前購買期房還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青年人才均可根據自身需求,按該流程先進行“資格認定”再申請購房補貼,或等取得不動產權證后直接申報購房補貼。
同時,不再要求人才提供單位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改為以查詢在甬繳納社保情況代替,基礎人才在甬繳納6個月社保,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在甬正常繳納均可以直接辦理。申請補貼的住房由過去的“家庭首次購買唯一住房”調整為“家庭唯一住房”。原政策需要申請人持有1/3(含)以上產權才可按產權比例享受補貼,此次新政不再限制申請人持有的最低產權比例,即可按比例享受補貼。
此外,此次新政對享受購房補貼房產的限售政策均統一按照寧波市有關限售政策執行,限售期從5年縮短至2年。此前已享受購房補貼限售5年的房產也統一按新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