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倡節儉、反對浪費,遏制“天價”月餅等現象,促進月餅行業健康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從月餅的生產銷售、價格、包裝、餡料使用等方面提出監管要求。
月餅是積淀中國傳統文化內涵的一種中秋節美食。近年來,月餅市場總體規范有序,絕大多數月餅價格較為貼近市場需求,但仍有個別企業采取多種方式炒作月餅價格,“天價”問題仍然存在,且有反彈跡象。這不僅背離了傳統文化本源,助長了奢靡浪費之風,對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可能異化成為腐敗的載體。為此,四部門聯合發布《公告》,在堅持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推動企業守法經營、合理定價,推動月餅等大眾消費品回歸傳統文化本源,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公告》要求,從事月餅生產、銷售活動的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標準,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月餅價格方面,《公告》指出,月餅價格由市場形成,從多年市場情況看,單價500元以內的盒裝月餅銷售占比約99%。鼓勵經營者生產、銷售物美價廉的盒裝月餅,更好地滿足消費者需求。重點監管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經營者應當將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盒裝月餅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備有關部門依法查核,如有需要,將立即對經營者開展成本調查。
在月餅包裝方面,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當嚴格遵守關于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準,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使用綠色環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裝。
在月餅銷售方面,《公告》要求,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經營者發行月餅券、月餅卡等提貨卡券的,應當嚴格遵守《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從事盒裝月餅銷售活動,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并且不得通過拆分訂單、虛增商品數量等方式,進行混合銷售、虛標商品售價。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完善交易規則,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盒裝月餅銷售活動監督,對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和提供定制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進行重點監督,為平臺內經營者記錄相關交易信息提供必要技術條件;督促平臺內經營者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食品安全、限制過度包裝等強制性標準,對違反相關強制性標準的平臺內經營者,禁止在電子商務平臺內從事月餅銷售活動。
在月餅餡料使用方面,行業組織應當推動行業自律,月餅餡料中不得使用魚翅等野生保護動物食材,倡導不使用燕窩等名貴珍稀食材,鼓勵簡約、綠色包裝,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此外,《公告》還要求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加強對從事月餅生產活動的經營者的行業指導;各級商務部門加強商場、超市、酒店、餐廳、電子商務平臺等經營者的行業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執法,對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有關要求,以及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的,一律從嚴查處并予以公示。 (張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