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一群不遠萬里游來的扇貝,成了A股的段子手。湯加火山噴發之后,這群扇貝的終極目標就是大連獐子島。
腦洞大開的段子手,不僅是創意型選手,而且居然有實力將獐子島再次送上漲停板。
純粹是假消息!湯加火山噴發,扇貝游來避險,獐子島今年收益將增長超過100%?
獐子島18日晚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稱,此類報道及傳聞嚴重失實,公司管理層未接受上述問題的任何相關采訪、回復,公司保留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身權益的權利。
相隔近1萬公里,湯加扇貝為何會與大連獐子島扇貝產生奇妙的“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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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大漲又大跌
湯加扇貝從創意到行動到辟謠的全過程頗有趣味。
最初有網絡“段子手”發帖稱,湯加火山爆發,將有大量太平洋扇貝漂洋過海來到獐子島水域避險,曾經“跑路”的扇貝,極有可能“拖家帶口”又游回來了。
接力的“段子手”跑到互動易平臺上。1月17日,有投資者在互動易平臺提問,湯加海域火山噴發,造成附近海域海水溫度升高 ,請問是否會導致大量太平洋扇貝涌入公司海域避險的可能性?如有此可能性,公司有無應急預案迎接這部分扇貝的到來,或者采取措施主動吸引一部分南太平洋優質扇貝資源到公司海域,以此提振公司規模效益呢?
將其影響做大的是一則視頻,其主要內容為“湯加火山噴發和海嘯,導致太平洋扇貝涌入獐子島,今年收益將增長100%+”的消息在市場上廣泛傳播,并被認為是獐子島股價上漲的動力。
經過系列的傳播并放大,昨天開盤便奔漲停的獐子島,在短暫震蕩后,便迅速封上漲停并保持到全天。
1月18日,獐子島股價再度漲停。19日,該股開盤下跌超過9%,截至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稿,股價震蕩回升,跌幅接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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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貝段子橫掃網絡
于是,以湯加扇貝為主題的創意段子開始橫掃網絡。
在深交所互動易上,投資者紛紛向獐子島展開提問。例如,有投資者問:“請問湯加火山爆發對貴公司有大的影響嗎 ?”、“湯加火山爆發后海水升溫,請問公司有沒有準備好充足的熟食生產產能?以及公司對預制菜的產能規劃?”、“我注意到日前湯加火山爆發,會造成海底生物遷徙,或有來自太平洋的扇貝涌入獐子島。請問公司是否對該情況制定出相關的措施以增加公司扇貝產能? 另外貴公司屬水產養殖業,易受自然環境影響。公司是否已完善相關預案來防止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扇貝、海參等生物資產減值?”
這屆投資者不僅娛樂自己也在娛樂同齡人,在獐子島的股吧當中,投資者就該話題發帖調侃。例如,有投資者發帖稱:“快買啊,扇貝正以125公里每小時馬力游過來”、“命運最跌宕起伏的獐子島扇貝---食不果腹,衣不遮體導致離家出走,現在居然衣錦還鄉了”、“2022年全網最大的笑話,扇貝傳奇的一生”、“火山直接把扇貝烤熟了,游過來的全是預制菜”......
面對傳聞以及股價的大幅異動,獐子島18日下午在互動易回應,此類報道及傳聞嚴重失實。到晚間發布公告繼續強硬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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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曾借助衛星查找扇貝
獐子島和扇貝的故事,歷經7年的演繹,在A股擁有極高的知名度,如今已上演了第三季。
2014年,獐子島曾因北黃海出現異常冷水團,使得其即將進入收獲期的百萬畝蝦夷扇貝絕收,“扇貝跑了”第一季上演。受此影響,獐子島2014年巨虧11.89億元。
其后“扇貝又跑了”出現漫長的第二季。2018年1月,獐子島公告說,因“海洋災害導致扇貝瘦死”,獐子島2017年全年業績由預計盈利變為巨虧7.23億元。2019年一季度,獐子島再次因“扇貝跑了”,虧了4514萬元。2019年11月,獐子島又發布公告稱底播扇貝出現大比例死亡,部分海域死亡貝殼比例占80%以上, 2020年,獐子島又公告稱,由于水溫度變化、海域貝類養殖規模及密度過大等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扇貝又跑路了,業績依舊巨虧。
針對獐子島對扇貝的依賴性太強,業績搖擺不定,監管部門出手,借助北斗衛星查找扇貝的真實情況。
2020年6月,證監會查明,獐子島及公司相關人員涉嫌財務造假、“秋測”虛假記載,以及未及時披露業績變臉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依法對獐子島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15名責任人員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款,對4名主要責任人采取5年至終身市場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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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制菜帶火獐子島
就在獐子島的扇貝以逃跑為己任的時候,其股價一路下滑,從2010年11月高位的34.59元,一直下滑至2020年2月的2.08元,股價跌掉了94%。
近期借助預制菜概念,獐子島開始起跳。此前的1月14日,獐子島股價漲停。1月17日,獐子島股價一度大漲逾8%,收盤上漲1.57%。最近3個交易日,獐子島股價累計上漲約23%。
對此,獐子島在異動公告中表示,公司于1月13日在互動易上回復了關于公司有沒有預制菜品種的相關提問,目前公司預制菜收入貢獻不足5%,部分產品尚處于市場開拓階段。
據查,獐子島在互動易回復投資者問題時介紹,近年,公司一直致力于推動食材向食品升級,圍繞獐子島核心海洋資源,研發、推出“獐子島味道”海洋食品。公司產品包括鮮活海珍品、凍鮮調理食品(魚貝蝦蟹蛤等冷凍食材及預制品菜等)、營養食品(參鮑魚子醬等)、休閑食品(貝蝦等海洋零食)。其中,具有即食、即烹、即熱、即配等特點的預制品菜已經陸續上市了蒜蓉粉絲貝、裹粉魚排、鮮+扇貝、黑椒三文魚、龍筋佛跳墻等系列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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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業績大概率超過去年
據北京青年報梳理獐子島近期新聞發現,在其股價上升的過程中,其實有業績利好做為支撐。
其一是,獐子島今年1月3日晚間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長海縣獐子島鎮人民政府下發的《關于撥付獐子島集團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冷鏈產業停工停產補助的通知》文件,給予公司因受大連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冷鏈產業停工停產補助5000萬元。
其二是,獐子島2021年12月3日晚公告,公司董事會同意將獐子島莊河分公司的相關資產出售給大連長盈海洋牧場有限公司,本次資產出售的交易價格是以評估值為基礎,經過交易雙方充分談判協商而確定的,總價款合計為9500萬元。需要指出的是,本次出售資產是獐子島加快推行瘦身計劃,降低資產負債率、減少外島海域養殖風險的重要舉措。
獐子島稱,本次交易后,經初步測算,預計公司可回收流動資金9500萬元,增加凈利潤約7000萬元。
出售相關資產所獲得的凈利潤與當地政府的補貼,兩項加起來約有1.2億。獐子島已經披露的2021年三季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5.68億元,凈利潤-3000萬元。
與此同時,影響業績的負面因素仍然存在。據有關律師介紹,據不完全統計,獐子島公司在2021年11月17日、10月12日、9月2日《關于累計訴訟、仲裁案件情況的公告》,均有涉及投資者提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訴訟的案件信息,上述公告涉及的案件約251起,投資者索賠的金額大約3261.72萬元,獐子島收到訴訟材料的時間大約是2021年7月-11月間,而這些案件并非是投資者索賠案件的全部。這些涉訴案件最后的賠償額有多少,現在還沒有一個大致的區間。
這樣算起來,2021年,獐子島的業績大概率超過其2020年的1485萬凈利潤,這可能成為其股價反彈的重要支撐。
延伸閱讀一:
火山噴發導致扇貝涌入?獐子島回應來了
獐子島股民又不淡定了!
近日,“湯加海底火山爆發”成為全網熱議的話題,18日,和湯加火山隔著“十萬八千里”的獐子島股票,突然漲停了。
股民腦洞大開:
湯加火山爆發
會有大量扇貝涌入獐子島?
昨天(17日)17時許,有媒體發布一則短視頻,并配文稱“由于湯加火山噴發和海嘯,大量太平洋扇貝涌入獐子島,預計今年收益將增長100%以上。”
根據地圖測距,獐子島距離湯加直線距離9300公里左右,考慮到中間的陸地阻隔,實際的水域距離可能達到1萬公里左右。
18日上午,獐子島短短2分鐘內直線封板,股價報4.26元,市值報30.29億元。漲停板封單超過20萬手。成交金額3.2億元,換手率超過11%。
最新數據顯示,獐子島有股東數47369戶。
獐子島扇貝6年逃4次?!
證監會借北斗衛星找扇貝,“彌天大謊”無所遁形→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央視財經”,原文首發于2020年6月24日,原標題為《獐子島扇貝6年逃4次?!證監會借北斗衛星找扇貝,“彌天大謊”無所遁形→》,不代表瞭望智庫觀點。
從2014年獐子島發生所謂的冷水團事件,到2019年,董事長吳厚剛表示因海水溫度變化等原因扇貝再次大量損失,六年四次扇貝大逃亡使獐子島這家上市公司一再引發外界對其關注。2018年,中國證監會正式啟動對獐子島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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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肆意操縱財務報表 寅吃卯糧
2016年,獐子島公司已經連續兩年虧損,當年能否盈利直接關系到公司是否會“暫停上市”。為了達到盈利目的,獐子島利用了底播養殖產品的成本與捕撈面積直接掛鉤的特點,在捕撈記錄中刻意少報采捕面積,通過虛減成本的方式來虛增2016年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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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抽測數據造假 蝦夷扇貝庫存成迷
獐子島在2017年披露的《秋測結果公告》中稱,公司在120個不同點位進行了抽測。但衛星定位系統數據顯示,抽測船只在執行秋測期間并沒有經過其中60個點位,這說明抽測船只根本沒有在這些點位執行過抽測。獐子島故弄玄虛,憑空捏造“抽測”數據,掩蓋自身資產盤點混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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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短時間內業績大變臉 公司未及時披露
2018年1月初,獐子島財務總監勾榮就知曉公司2017年凈利潤不超過3000萬。之前獐子島一直對外聲稱,2017年的盈利預估在9000萬至1.1億元之間。勾榮還向獐子島公司董事長吳厚剛匯報了此事,這屬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披露的重大事項,但是獐子島并沒有按規定時間披露,直到1月30日,業績變臉的公告才對外披露,嚴重誤導了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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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獐子島公司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獐子島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15名責任人員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款,對4名主要責任人采取5年至終身市場禁入。
法律專家表示,對獐子島公司的處罰,適用的是舊《證券法》,因為獐子島公司的違法行為是發生在舊《證券法》實施期間,按照新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則,在對獐子島進行行政處罰時適用舊《證券法》是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的。專家表示:在現行的法律體系之下,不僅是行政處罰,獐子島公司還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除了行政處罰以外,還有民事賠償責任以及刑事責任,如果有股民因為獐子島公司及其董監高的造假行為而遭受到了財產損害,出現了高買低賣的財產損害,完全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新證券法的規定,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另外,除了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對于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之后,對于財務造假等行為的處罰力度更大,震懾作用也更強。4月以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多次指出: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堅決打擊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和個人堅決徹查,嚴肅處理。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聯席所長趙錫軍:“從多個方面各個不同的層次來監管、嚴厲地打擊財務造假,形成一種威懾力,使得財務造假的成本大幅度提升,整個市場的基礎就會更加踏實、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