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審計局獲悉,近日,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市審計局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福州市鄉鎮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工作的通知》,明確“四個一”,進一步指導全市審計機關做好鄉鎮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工作。
《通知》強調,要聚焦職能責任,圍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等不同權責類型,梳理明確“一張鄉鎮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權責清單”;要突出審計重點,充分考慮主體功能定位、自然資源資產稟賦特點,聚焦資源環境的“堵點”“短板”“弱項”,細化出臺“一份鄉鎮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指引”;要大膽創新研究,細化評分標準,確定指標權重,探索建立“一套鄉鎮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要堅持數據先行,強化地理遙感信息審計手段,推廣運用“一批自然資源資產大數據審計方法”,充分發揮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在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記者 歐陽進權 通訊員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