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法院聯合廣西木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到貴州省荔波縣茂蘭人民法庭與荔波縣法院、貴州省茂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聯合召開兩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司法協作會議并簽訂協議書,進一步增強兩地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共同構筑兩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屏障。
環江與貴州荔波縣山水相連,環江縣木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與荔波縣茂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相互接壤連片,分別于2014年、2007年被列入“中國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名錄,成為世界自然遺產地,是荔波、環江兩地人民共同守護的全人類文化瑰寶和自然珍寶。
協議書明確了兩地法院的協作方向和具體內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司法保護體系,并對跨區域環境資源執行案件中的生態環境修復、禁止令、第三方治理等案件特殊執行方面進行有益探索,為加強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推進兩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申報國家公園工作發揮積極作用。(記者 王春楠 通訊員 譚煥森)
關鍵詞: 貴州荔波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 司法保護體系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