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二孩相關政策問題解讀
來源:瓦房網 編審:李艷 發布時間:2016-11-1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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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網友,上午好!歡迎登陸“中國瓦房店”政府門戶網站“在線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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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今天我們邀請到瓦房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基層指導科王世春做客本期訪談,圍繞全面二孩政策和《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次修正案這一主題,與廣大市民在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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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我省什么時候開始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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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 根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修正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我省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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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次修正案于2016年3月23日正式生效,該修正案對夫妻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做了哪些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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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 一是再婚(不含復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一個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是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是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個以上子女經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學專家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的病殘兒的;
四是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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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生育兩個孩子還需要審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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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 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實行審批,實行免費登記服務,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對于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實行審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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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怎么進行生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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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后,實行免費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實行審批,在生育前或生育后可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到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主動辦理生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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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怎么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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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 符合《條例》修正案第一、二、三、四項規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應當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和其他證明材料,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報上一級計生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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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以后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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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 今后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按照《遼寧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受理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補領新證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時間限制。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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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訪談就進行到這里,感謝嘉賓的解答和廣大網友的關注,我們下期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