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減持超過5%紅線未及時停止交易,亞振家居控股股東上海亞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振投資”)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7月10日,上交所官網披露的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經查明,2022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亞振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分別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1518.99萬股,累計變動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78%,達到應當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標準,但亞振投資未按規定及時停止減持并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直至2023年5月19日,亞振投資才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公告上述權益變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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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監管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2019年修訂)》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第3.4.2條等有關規定。鑒于前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對亞振家居控股股東予以通報批評,并將通報中國證監會,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有不愿具名A股公司高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依據相關規定,持股變動達到5%,上市公司股東需要及時停止交易,對外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這里的持股變動不僅僅指減持行為,也包括增持行為。”
2023年5月19日,公司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亞振投資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3月15日通過集中競價及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1051萬股股份,累計變動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
盡管其自身減持的比重未超過5%警戒線,但由于其一致行動人此前曾有過減持行為,亞振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變動股份比例超過了5%警戒線。
公告顯示,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6月28日,亞振投資一致行動人上海恩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恩源”)、上海浦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浦振”)各減持234萬股公司股份,減持比例合計為1.78%。
“一致行動人的減持視同是控股股東減持,控股股東應當及時對外公布其減持計劃,并在減持臨界點暫停減持,及時履行信披義務。從公開信息來看,亞振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雖未簽訂一致行動協議或達成一致行動意向,但各信息披露義務人因存在關聯關系構成一致行動人,它們之間應該履行相同的信披義務。”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從信息披露上來看,亞振家居就亞振投資、上海恩源、上海浦振的減持計劃、減持進展、減持結果都予以了披露。上市公司應該能夠關注到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已超過5%的情況,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敦促減持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王智斌進一步補充。
“一般情況下,建議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前摸透其減持規則,保證減持過程合法合規。考慮到減持規則較多,股東對減持規則的理解可能會不夠透徹,多數情況下,上市公司也會及時給予提醒。”上述不愿具名A股公司高管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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