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亞男
因實控人及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約1.56億元,ST路通自1月份起一直在“追討”該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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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晚間,ST路通發布公告稱,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累計歸還公司占用資金金額8216萬元,尚未歸還金額為7364萬元。此外,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決定撤回此前的清償方案,同時表示將積極采取措施優化完善清償方案或通過自籌資金加快償還占用資金及其利息。
ST路通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在積極與實控人溝通資金歸還事項,目前還沒有收到實控人方面的最新方案。”
前次清償方案被撤回
回溯ST路通資金被占用一事,ST路通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間,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以預付貨款、對外股權投資或支付投資誠意金的名義,通過中間方將公司資金劃轉至相關關聯人銀行賬戶,累計發生資金占用約1.56億元。
不過,記者注意到,公司1月31日公告中,實控人林竹及其關聯方華元城市運營管理(橫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元城市運營”)在《復函》中提供的資金歸還計劃顯示,由關聯方華元城市運營、華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所擁有的其他公司8364萬元債權代相關資金占用方向上市公司償還8364萬元的占用資金,上述債權及其從屬權益全部轉移至上市公司,且林竹、華元城市運營及相關資金占用方對此筆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根據《民事調解書》,上述債權清償款將在調解書生效后6個月內分期支付完成。
由于截至1月31日時,實控人及關聯方仍余8506.20萬元待歸還。因此,對于上述債權未能覆蓋的缺口資金142.20萬元,實控人林竹承諾協調關聯方于2月10日前使用自有或自籌資金全部歸還上市公司,且其對于上述142.2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但2月28日晚間公告中,ST路通稱,因上述清償方案涉及關聯方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占用資金及公司債權重組,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的要求,經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對上述清償方案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詳細論證并綜合考慮相關方履約能力,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決定撤回上述清償方案。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實際控制人一方回避表決的情況下,經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際控制人可以以債權或者其他非現金資產抵債。但是,該方案僅在抵債債權真實性及可回收性均十分確定的情況下,才具備可行性。”
在王智斌看來,實踐中,由于抵債債權的可回收價值存在不確定性,這種以債抵債的方案,并不是保護上市公司及公眾股東利益的最佳方案。“前次方案是將債權進行抵債,若調整為指定由上市公司的賬戶來接收該筆債權清償款,用于償還上市公司被占用資金,這樣既保證了上市公司能享受這筆債權的清償利益,同時若該筆債權未能清償,也不會免除實控人對上市公司占用資金的清償責任。”王智斌補充道。
公司連續兩年虧損
由于實控人及關聯方未能在一月內歸還全部占用資金,ST路通于2月1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采訪過程中,ST路通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正常。
透鏡公司研究創始人況玉清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上市公司被ST之后,日常的經營活動可能會受到一定潛在影響。企業的信用評級可能會有所下降,進而影響到銀行授信、公司債券等方面,影響到企業的現金流。一旦出現上述情況,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供貨商的判斷也會受到影響,企業的經營持續性就難以保證。”
記者查閱公告發現,ST路通2021年即出現虧損。2021年,ST路通實現凈利潤-1517.66萬元。而2015年至2020年,ST路通實現凈利潤分別為5950.13萬元、5281.27萬元、4493.5萬元、1025.66萬元、495.6萬元、340.71萬元,同比減少9.66%、11.24%、14.92%、77.17%、51.68%、31.25%,凈利潤已6年連降。
ST路通最新業績預告顯示,2022年度,公司預計虧損1400萬元至2400萬元。對于業績變動原因,ST路通解釋,報告期內,因長賬齡應收賬款增加,計提信用減值損失較去年同期增加。理財規模下降,理財收益較去年同期減少。支付職工薪酬增加導致銷售費用、研發費用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收到的政府補助較去年同期減少。此外,非經常性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約為487萬元,主要為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及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占用費。
“去年業績虧損也主要是長賬齡應收賬款增加。”對此,上述ST路通工作人員稱,公司方面也在加大法律催收力度。
(編輯 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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