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桂小筍
11月4日晚間,ST時萬收到了交易所的紀律處分,由于此前業績預報和最終發布的業績之間出現了變臉,而且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最終,交易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有不愿具名的機構投資人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此前,也有公司發布公告稱被控股股東“連累”,出現違規擔保或占款等事項,這說明上市公司的獨立性不足,如果公司出現內部控制不嚴,后續引發的危機很容易傷害中小投資者。
業績出現變臉
ST時萬被紀律處分與業績預報出現反復變化、大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有關。
1月28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增公告稱,預計2021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400萬元到5000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3000萬元到4600萬元。4月16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稱,預計2021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200萬元,預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800萬元。更正原因主要是對公司部分應收款項補充計提信用減值損失。4月22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稱,2021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338.24萬元,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1757.35萬元。
業績的大變臉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而且,公司直至4月16日才發布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屬于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
此外,ST時萬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7月21日,公司披露公告稱,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催收款項、督促履約,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回2991.1萬元占用資金,公司股票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責任人稱無法控制控股股東情況變化
根據發布的公告,公司時任董事長李軍、時任財務總監姜道林、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楊英錦提出了申辯意見,認為控股股東債務危機不斷變化,導致審計復核要求和結論也不斷變更,最終導致公司2021年年度業績預告反復變化,且與2021年年度報告的結果存在偏差:“相關責任人已履行勤勉盡職義務,對業績不確定性及時糾正,但是無法控制控股股東的相關情況變化。”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的規定,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是獨立的主體,上市公司經營的獨立性,要求公司在面對控股股東出現突發狀況、債務危機的時候,能夠保持獨立性,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業績預報,受控股股東的狀況影響極大,公司的獨立性就要打個問號。”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介紹。
對于這些申訴意見,交易所也認為不能成立,最終,決定對ST時萬、控股股東遼寧時代萬恒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李軍、時任財務總監姜道林、時任董事會秘書莊紹英、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楊英錦予以通報批評。
“上市公司要保證信息披露的客觀、公正、準確,這是最基本的要求,ST時萬的業績變化,客觀上已經誤導了投資者。”王智斌對《證券日報》記者解釋。
(編輯 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