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報記者 鄭馨悅 見習記者 孫文青
11月2日晚間,上海泛微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泛微”)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對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以下簡稱“《警示函》”)?!毒竞分赋觯敬嬖诙鄠€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的情況。
首先,ST泛微未按規定審議、披露增資關聯方事項。2018年3月,ST泛微控股子公司上海點甲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點甲投資”)向上海亙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亙巖網絡”)增資700萬元,由于亙巖網絡為ST泛微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韋利東控制的公司,因此該事項構成向關聯人投資的關聯交易事項,交易金額占ST泛微最近一期(2017年)經審計凈資產2.37%。但ST泛微未及時將上述事項提交董事會審議,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予以披露,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召開董事會補充審議,2022年4月19日才對上述事項予以補充披露。
不僅如此,2019年1月,ST泛微再次向亙巖網絡追加投資5000萬元。交易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經審計凈資產的8.44%。但ST泛微依然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予以披露,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由董事會重新審議,2022年4月19日才對上述事項予以補充披露,2022年5月5日才召開股東大會補充審議。
其次,ST泛微存在向關聯方出售房產但未及時予以披露的情況。《警示函》顯示,2021年6月,ST泛微與李芹、顧正龍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出售公司持有的江柳路888弄67號、江柳路888弄78號兩套房產,交易金額分別為1345萬元、1346.13萬元。前述房產的實際購買人為ST泛微副總經理隋清、副總經理王晨志。但公司未及時對該關聯交易事項提交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予以披露,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召開董事會補充審議,2022年4月19日才對上述事項予以補充披露。
此外,ST泛微還存在未按規定披露向關聯方提供借款以及未及時披露計提大額資產減值準備的情況。2019年,ST泛微直接或通過其他員工向公司副總經理王晨志提供借款,累計金額為265萬元。截至2019年12月末上述借款已償還。上述事項構成關聯交易。但公司對該事項未及時予以披露。
同樣在2019年,公司于當年2月28日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計提1939.88萬元資產減值準備的決議。上述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2017年)經審計凈利潤的22.31%。但公司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予以披露,直至2022年4月19日才對上述事項予以補充披露。
基于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監管局不僅對ST泛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同時對ST泛微的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韋利東;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金戈;公司副總經理王晨志;公司副總經理隋清以及公司財務負責人包小娟5位公司高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編輯 張偉 白寶玉)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