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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紫金銀行發布的一則致歉公告引發關注。部分高管實施增持行為后,該行卻在不足10日內披露上半年業績快報,導致前述增持行為被動違規。
近期銀行股表現低迷,不論是出于穩定股價的目的,還是對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信心與認可,大股東及董監高增持護盤原本可釋放出積極信號。然而,紫金銀行竟因工作疏漏造成董監高違規增持,此舉既打擊了董監高的護盤信心,也降低了護盤的實際效果。實際來看,上市公司董監高或家屬在敏感期內違規交易股票的案例時有發生,但像此次紫金銀行董監高正常增持卻“被”違規的情形實屬罕見。
作為中國金融體系的主力部隊,銀行的一舉一動牽涉廣、影響大,更應主動作為,從嚴把關,起到表率作用。遺憾的是,整個過程中,紫金銀行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如董秘、證代、董辦人員、財務人員等),哪怕有一個環節稍加注意,都能夠有效避免此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該行內部職能部門協調失當,法律法規意識淡薄。
無獨有偶。下半年以來,除紫金銀行外,還有森特股份、工大高科、東宏股份、梅安森、卓翼科技、滬光股份、桃李面包、西藏珠峰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發布過涉及董監高相關人員違規增持及致歉的公告。整體上,前述上市公司涉及違規的行為主要集中在董監高因誤操作、有關人員于敏感期違規增持等情況,具體多為“間隔時間尺度”把握不當的違規操作。
資本市場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它不僅是市場監管的“風向標”,更是市場不同參與者分析與決策的重要基礎。與信息披露相關的法律法規在不斷完善,上市公司也理應與時俱進,務必調整步態,保持“在軌運行”。
上市公司對法律法規要有敬畏之心,尊重市場運行規則,莫因低級錯誤和管理漏洞好心辦壞事,特別是在業績發布季,更應謹記對廣大投資者保持負責任的態度。一方面,要加強對董監高人員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合規意識,加強全員對資本市場監管制度規范的培訓與學習,維護市場聲譽;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各部門日常工作、會議等也需要加強內部溝通,提升統籌協調安排效率,讓這類本可避免的違規增持現象不再發生。
關鍵詞: 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