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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桂小筍
8月2日午間,剛剛發布完2022年半年報的艾比森收到了一份關注函。監管部門要求公司說明大手筆分紅的原因,并追問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利潤分配方案炒作股價或配合股東減持的情形”。
查閱公司此前的財報可知,今年上半年,艾比森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8142萬元,但是公司卻拋出了擬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元(含稅)的分紅預案,而按當前公司的總股本計算,本次合計派發現金紅利約5.37億元。
凈利潤和擬分紅總金額之間的強烈對比引發關注,有業內人士表示,此份分紅方案,控股股東受益明顯。同時,考慮到當前企業經營面臨的復雜環境,公司如此豪爽分紅,難以理解。
關注函提及,截至2022年上半年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5.27億元。而且,公司半年報顯示,公司已使用募集資金2.36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此外,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向董事長丁彥輝發行股份募集資金2.60億元,發行完成后丁彥輝成為艾比森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34.31%。從公開的信息來看,此次分紅,公司的控股股東受益明顯。
鑒于這些“費解”之處,關注函要求公司從多個細節解釋分紅的合理性等事項:結合公司主要業務模式及主營業務開展情況、日常運營所需資金情況、未來重大資金支出安排、本次利潤分配的資金來源、本次利潤分配前后公司現金流情況及資產結構變化情況等,說明本次利潤分配方案與公司業績成長性是否匹配,本次利潤分配是否會導致公司發生流動性風險,是否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是否會對公司可持續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此外,關注函還要求上市公司結合主要股東持股比例變動及財務狀況,本次利潤分配的籌劃過程及提案、審議情況,公司股本規模及股價情況,近5年公司進行利潤分配的具體時間、金額及主要股東和其一致行動人的分紅資金用途等具體情況,說明本次利潤分配比例的確定依據及合理性,進行高比例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過高比例分紅現金向主要股東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艾比森此次分紅是在發行股份募集資金完成后不久就高比例現金分紅,對此,關注函也要求公司說明合理性,募集說明書所披露的募集資金用以補充流動資金的目的及必要性是否真實、準確。并追問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是否合規。
透鏡公司創始人況玉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艾比森財報中顯示的準現金和擬分紅的金額對比來看,分紅尺度有點過大,“5億元的分紅款公司是可以拿出來,公司賬上也確實有較多的未分配利潤,但考慮到當前復雜的經營環境,上市公司的現金流健康尤為重要,在這種背景下將未分配利潤大手筆分了,壓力還是有些大。”
對于關注函提及的事項,《證券日報》記者致電艾比森咨詢是否會調整分紅方案,公司方面表示,正在準備回復關注函,如果有變化會及時發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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