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殷高峰
財務造假,信披違規,先后觸及財務類退市風險、交易類退市風險和重大違法類退市風險的*ST濟堂終將告別A股市場。
6月10日,*ST濟堂將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屆滿后5個交易日內,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特別是在《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印發實施以來,退市效率大幅提高,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常態化退市機制正加速形成。”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竇方旭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該背景下,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是監管的目標,主要通過信息披露,形成市場加外部約束以達到目的。而對于*ST濟堂財務信息造假這種惡性違規,必然會被清出資本市場。
連續多年財務造假
整理上交所發布的終止*ST濟堂上市的公告可知,*ST濟堂2019年、2020年連續兩年的年報被會計師事務所給出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主要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的時候,由于審計條件和范圍可能受到限制,無法對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完整、公允等形成準確的審計意見和結論。”財稅專家、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院特聘教授仝鐵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般情況下,如果企業的審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函,這就意味著企業的財務數據和經營管理存在一定的問題。
而事實確實如此。
2020年4月,證監會對*ST濟堂立案調查。2021年10月24日、2022年4月12日,*ST濟堂稱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ST濟堂連續多年的財務造假浮出水面。
根據公告,公司2016至2019年連續四年虛構收入達211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8.13億元,2016年虛增利潤總額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90.43%,而2017至2019年虛增的凈利潤占當期披露的凈利潤比重分別達到120.65%、107.61%、226.52%。
多重問題疊加
不僅僅是觸目驚心的財務造假,控股股東大額占用資金和違規擔保、多項信披違規等問題也一一被公之于眾。
2016年1月份至2019年12月份,*ST濟堂在未經過審議程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通過團風縣鑫旺藥業有限公司、武漢日月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計向控股股東同濟堂控股及其關聯方提供非經營性資金25.92億元(其中募集專戶資金1.35億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歸還11.31億元,未歸還14.61億元。
上述占用資金主要用于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償還股票質押融資本息、大股東投資等用途。
此外,*ST濟堂還涉及未如實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和為控股股東擔保及重大訴訟的有關事項不履行相關程序及不披露。
證監會最終的處罰是:對*ST濟堂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公司實控人張美華(時任董事長)、李青(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夫婦給予警告,合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并被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公司時任財務總監魏軍橋給予警告,處以100萬元罰款以及10年市場禁入。
竇方旭表示,隨著《證券法》修訂與實施,上市公司高管的責任風險未來將會進一步強化。為了達到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目的,《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也是要求進一步提高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誠信履責的能力。
“在實踐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董事、監事、高管責任也將逐步增大。從近期的退市案例來看,不僅僅是*ST濟堂,包括此前退市的*ST宜生,都對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的違規行為,作出了紀律處分,這也再次表明監管們部門‘零容忍’查處重大惡性違規的態度。”
在發布了二十多次退市風險公告之后,多重風險疊加的*ST濟堂終將告別A股市場。
在仝鐵漢看來,“退市新規”的實施,尤其是制度上對企業財務指標的多維度精準刻畫,加上監管部門對制度的嚴格執行;以及審計機構基于執業操守、勤勉盡責、獨立公正、專業能力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些都是精準、有效發現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的有力舉措,“讓這些存在經營績差、財務造假、信披違規等符合退市條件的企業作別A股,警示效應明顯。”
(編輯 白寶玉)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