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桂小筍
2月6日晚間,ST安控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俞凌因泄露內幕信息被罰款50萬元。
俞凌是ST安控實際控制人,參與了公司與四川宜賓敘州區政府、創益產業就《合作框架協議》商談、形成、簽訂的整個過程,為本案內幕信息所涉事項主導人、決策人。
在內幕交易敏感期間,俞凌的朋友王彩海實際控制并使用兩個證券賬戶交易ST安控股票,獲利約138.6萬元。
羅惠忠和俞凌是戰友關系,并且羅惠忠為俞凌股權質權人。2020年8月18日,俞凌主動與羅惠忠電話聯系,談及公司與敘州區政府合作的信息,由此導致羅惠忠獲知該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羅惠忠實際控制并使用4個證券賬戶交易“安控科技”股票。
新疆監管局認為,俞凌泄露內幕信息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所述的內幕交易違法行為,決定對俞凌處以50萬元罰款。
王彩海被沒收違法所得約138.6萬元,并處以同樣金額的罰款;羅惠忠被沒收違法所得約1119萬元,并處以同樣金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