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熊丙奇
“大四”“帶娃”“班級第一”“獎學金拿到手軟”,這幾個標簽同時出現在23歲的小黎身上。
最近,一個叫“學生小黎媽媽”的賬號“火”了。賬號簡介中寫道“帶你看大學結婚生娃的快樂”,目前賬號內容只有10條,多是分享自己的學習以及帶娃生活,引發廣泛熱議。有網友在評論區表示“法定年齡結婚生子,沒什么不行”“炸裂的人生,太酷了”“太好了,按下人生加速鍵”,也有人認為“不指責,也不提倡”“我有點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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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法定年齡的在讀大學生,選擇結婚生子,是其合法的權利,其他人不能干涉。這也是我國教育部門當年修訂《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的出發點。之前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規定,在校大學生不能擅自結婚,結婚須經學校同意。在這一規定取消多年之后,還有人“好為人師”“替學生著想”,認為碩士、博士可以結婚,而在讀本專科生,不太適合結婚,更不適合生子。理由是,一方面他們沒有經濟來源,另一方面還有繁重的學業任務。
但是,反對也好,唱衰也罷,這都屬于別人的意見,是否選擇結婚說到底是大學生自己的事。如果遇到真愛,雙方認為時機已經成熟,且得到家庭的支持,也就可以排除現實存在的困難而選擇結婚。就如這名女生,結婚懷孕后,繼續堅持學習,且學業優秀,生子后,孩子主要由老家父母照顧,自己偶爾把孩子帶到學校里來。這可謂學業、結婚生子兩不誤,也有網友由此稱其是“人生贏家”,過的是“加速人生”。
我國法律,以及教育部門的政策規定,均允許在校大學生結婚生子,而圍繞此類新聞的爭議表明,選擇結婚生子的在讀大學生,會承受較大壓力,包括結婚生子的經濟壓力、與學業方面的權衡等。從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看,這是亟須解決的問題之一。為鼓勵生育,我國部分地方政府出臺了鼓勵生育的措施,如發放育兒補貼、延長產假等。可這些似乎與在讀大學生無關,因為對于在讀大學生結婚生子,較普遍態度是“不支持,不鼓勵”,于是回避帶有鼓勵意味的措施。哈爾濱工業大學聯合當地民政部門在今年5月20日、5月21日兩天給在讀大學生領結婚證開辟綠色通道,引發輿論關注,原因之一就是有人質疑此舉或帶有鼓勵在讀大學生結婚的意味。
這是需要調整的。適齡在讀大學生結婚生子,也應該納入“鼓勵”的范疇,至于學生在鼓勵政策之下,是否選擇生育,那是個體的選擇。事實上,從當前大學生的婚戀觀看,普遍持有的觀點是“先立業再成家”,我國近年來出臺了諸多鼓勵生育的政策,但生育率并未提高表明,在生育這一問題上,育齡夫婦是十分謹慎的,“沖動型生子”已經少之又少。
對大學生結婚生子的“鼓勵”政策,當然不是發文號召,而是為他們掃除部分障礙,為結婚生子提供一定的便利。比如,可推進學分制教學管理改革,實行彈性學制,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課程以及修讀的時間,如果結婚后準備生子,那可以在生子這一年少選或者不選課程,生完孩子后再來完成學業,這就給在讀大學生結婚生子提供便利,減少學業與結婚生子的沖突。
推進學分制教學管理改革,并非只考慮少部分學生有結婚生子的需求,在讀大學生如果想創業,想暫停學業去做社會公益等,都可以由此作出自主選擇。給學生的自主選擇空間越大,大學生的學習、成長選擇就會越多元。在多元的環境中,輿論對于在讀大學生結婚生子也就不會再大驚小怪。(作者是知名教育學者)(羊城晚報時評投稿郵箱:wbsp@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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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張齊 王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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