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關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確認今年起不再實行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今年享受加分優惠的情況共4類,分別是: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可加5分。
相較于上一年的有關規定,“經江西省政府批準的民族鄉(貴溪市樟坪畬族鄉等8個民族鄉)和按照法定程序批準且經江西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畬族村等82個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一類已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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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著手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進行調整。同年印發的《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介紹,對經省政府批準的民族鄉和按照法定程序批準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實行3年過渡期,即2020-2022年過渡期內加5分不變,自2023年開始不再加分。
澎湃新聞注意到,經市、縣兩級民族、教育、公安部門匯總、審核和省民族宗教事務局復核確認,2020年到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分別為1918名、2302名和2314名,其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少數民族高考考生分別為377名、389名和470名。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鄰省湖南也在著手調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今年3月印發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辦法》指出,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5分,2025年高考起加10分,面向全國招生高校投檔錄取使用;
2023年、2024年,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面向我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2023年、2024年,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面向我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以及民族鄉的漢族考生加3分,面向我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2023年、2024年,散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面向我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該辦法所指的民族自治地方為自治州、自治縣和經國家批準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縣(區);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是指會同縣、沅陵縣、綏寧縣、江永縣、石門縣、慈利縣;民族鄉是指除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鄉以外的其他民族鄉。散居區是指除民族自治地方、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和民族鄉以外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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