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北京考試報官微消息,北京教育考試院今天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中招錄取總分為660分,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實行考后知分填報志愿,其中統一招生志愿今年增至12個,每個志愿可填報2個專業。
校額到校計劃不低于50%
【資料圖】
按照教育部關于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相關政策要求,將全市優質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計劃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統籌優質教育資源配置,落實校額到校政策,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部分優質普通高中可適當編制跨區招生計劃,重點向優質教育資源比較短缺的區域傾斜;城鄉一體化普通高中可在資源輸出區適當編制跨區招生計劃;民辦高中招生重點向辦學所在區傾斜,編制分區招生計劃。中專學校、技工學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稱號的職業高中等有關學校可根據學校辦學實際在全市范圍招生,不對各區分配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按照統一招生模式錄取,主要面向辦學所在區招生。學校可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填報志愿前,組織進行以外語能力為主的資格性測試,確定合格名單后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在統一招生中,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據愿和成績進行錄取。
為系統推進教育評價改革,探索多元招生錄取方式,繼續開展中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試點;在東城區和西城區的部分普通高中繼續開展登記入學試點。被中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和登記入學錄取的學生繼續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記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數,不提供小分查詢,不再參加中招志愿填報和其他招生錄取。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3年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工作的通知》(京教職成〔2023〕6號)要求,繼續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試驗項目,優化中高職銜接和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打造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和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貫通式培養立交橋。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項目分為高本貫通和中本貫通,各專業均面向全市招生,不對各區分配計劃指標。
考生可申請回戶籍報考
學籍和戶籍不在同一區的本市戶籍考生,可自愿選擇在學籍或戶籍所在區報考,但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選擇回戶籍所在區報考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到戶籍所在區中招辦確認并辦理報考手續。回戶籍考生如參加城區學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長生的招生,其學籍和戶籍須同屬城區或者同屬于郊區。
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校額到校、市級統籌及面向特定初中學校的定向招生。往屆生、外省回京報名考生以及回戶籍報考考生不能參加上述招生。
具體回戶籍報考要求,考生可查看《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學籍與戶籍不在同一區考生報考工作的通知》。
中招錄取總分為660分
2023年本市繼續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
中招錄取總分為660分,計入總分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歷史、地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其中歷史、地理和化學、生物中各選擇成績高的一門計入成績。
2023年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以學定考,不斷提高命題質量。按照“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分區評卷”的方式進行。
中招錄取總分660分中,語文試卷總分值為100分,數學試卷總分值為100分,外語總分值為100分(卷面成績60分,聽力口語成績40分),聽力口語考試采取計算機考試方式,與統考筆試分離,有兩次考試機會。
物理(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化學(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生物(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道德與法治(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歷史(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地理(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六門科目分值均為80分。
初三年級文化課考試時間為6月24日至26日上午,初二年級文化課考試時間為6月26日下午。
考試時間安排
體育與健康科目滿分40分,其中現場考試30分,過程性考核10分。
專業加試包括提前招生專業測試和統一招生專業加試。考生報考須專業加試的專業,應在規定時間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加試合格方可填報相關志愿。專業加試工作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統一招生志愿今年增至12個
2023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實行考后知分填報志愿。
參加貫通項目提前招生、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招生、統一招生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依據招生簡章填報志愿。
貫通項目提前招生共設8個志愿,每個志愿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錄取總分達到490分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志愿。
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招生共設8個志愿,每個志愿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錄取總分達到570分,且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志愿。
統一招生共設12個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2個專業。
中招錄取分三階段
2023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按照提前招生、校額到校招生、統一招生三個階段進行。被前一階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一階段的錄取。
提前招生錄取。提前招生錄取包括貫通項目提前招生錄取和貫通項目以外其他學校提前招生錄取。
貫通項目提前招生錄取是按照招生學校貫通計劃,依據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錄取。貫通項目錄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學校進行。被貫通項目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后續其他方式錄取。
校額到校招生錄取。校額到校招生錄取包括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招生錄取,在提前招生錄取之后,統一招生錄取之前進行。錄取時按照優質高中校額到校計劃、市級統籌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名額數,依據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錄取。
統一招生錄取。統一招生錄取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依據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錄取。
在統一招生階段未錄取滿額的學校可以申請參加志愿征集錄取,學校(專業)錄取條件、范圍以及錄取方式與統一招生相同。有加試要求的學校(專業)不能再組織加試。考試院統一公布參加志愿征集錄取的學校、專業和計劃。未被錄取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征集志愿,考生填報有加試要求的專業需加試合格。
對特殊學生的錄取規定
獲得市級三好學生證書的應屆初三學生,參加考試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選擇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級三好學生須將本校高中招收此類考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內,方可以市級三好學生身份被該校錄取。
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報考有關學校,按照市教委相關文件要求測試合格后,須將該學校招收特長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內,方可以特長生身份被該校錄取。
報考招收“大學子弟班”、“特色實驗班”學校的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下,須將該校招收此類考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內,方可以相應身份被該校錄取。
符合直升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將學校招收此類考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內,方可以直升身份被該校錄取。
報考招收“宏志班”專業的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下,須將該校招收此類考生的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內,如要報考兩所或兩所以上學校的宏志班,則須從第一志愿起連續填報。
以外交部子女身份報考北京市第二中學、清華大學附屬中學、清華大學附屬實驗學校、清華大學附屬中學朝陽學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學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須將上述學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為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填報(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學也可作為連續填報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員服務局子女身份報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學外交人員服務局子女班的考生,須將該校(專業)作為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填報。
符合錄取條件的殘疾考生,各招生學校要予以錄取。
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如下:
烈士子女考生,在錄取時加20分給予照顧。
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10分給予照顧: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5分給予照顧:歸僑(華僑)子女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軍人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按照《北京衛戍區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3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政聯〔2013〕1號)要求執行。
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按照《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
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則不再享受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凡享受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考生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予以公示。
具體考生可查看《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生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符合報名、報考條件的往屆考生參加錄取時,錄取總分減5分后進行錄取。
對不予錄取考生的規定
各招生學校(專業)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
經批準進行專業加試的學校(專業)不得錄取未進行專業加試或專業加試不合格的考生。
各招生學校(專業)不得錄取未參加中招體檢或身體條件未達到本學校(專業)要求的考生。
主要日程安排
編輯 趙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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