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涉及“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的部分尤其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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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意味著長期以來被詬病“居高不下”的房地產中介費有望下降?房地產中介領域又將迎來什么新變化?
引導交易雙方承擔服務費用
房屋買賣作為大宗交易,民生屬性強,但交易成本高、周期長,又有非常強的專業性,消費者往往需要中介來完成。這也使得部分中介利用信息不對稱,盲目高收費、亂收費,給居民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意見》從十方面明確了監管措施,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保護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主要包括加強從業主體管理,明確經紀服務內容,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嚴格實行明碼標價,嚴禁操縱經紀服務收費,規范簽訂交易合同,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等。
除了提出“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是明確的利好,業內分析認為,“引導交易雙方承擔服務費用”體現了對購房者權益的保護,也是《意見》重的一大亮點。
“中介代理的房產交易,既是服務買方,也是服務賣方,理應二者都承擔服務費用。”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還應該將服務全流程分成清晰的鏈條,對每一個環節,都應該明確服務的具體內容、服務標準,并給予此來合理定價,并將這些寫進三方合同。
明確延伸服務
除此之外,《意見》明確了延申服務。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經營門店、網站、客戶端等場所或渠道,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不得混合標價和捆綁收費。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應當分別明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
“基本服務是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攬子必要服務,延伸服務是可單獨提供的額外服務。隨著房地產市場發展,我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規模持續擴大,服務內容不斷拓展。”李宇嘉表示,額外服務比如擔保、贖樓,甚至是為優先獲取房源、客源的推廣費等,不是必然的,也不能利用信息優勢去獲取。
“此舉還有賴于政府監管部門常態化的巡查,與客戶舉報相結合來實現。另外,培育規范的大機構,發揮穩定器、示范效應,也有助于實現這一目標。”李宇嘉表示。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同時認為,對“延伸服務”的明確將利好中介行業探索服務的“新菜單”,尤其是延伸服務將是未來值得探索的新領域,對于中介公司優化業務、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有較好的啟發。
本質為降低非必要成本
“房地產進入存量時代,我們要盤活存量、帶動增量,促進良性循環,就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時,當居民對房價預期不再那么樂觀、對交易成本比較敏感時,交易周期、交易成本就成為阻礙市場良性循環的最大障礙。”李宇嘉認為。
因此,《意見》的發布與此前二手房“帶押過戶”等政策的目的是一致的,即降低不動產交易流轉過程中的各種非必要成本。“只有將這些成本消除,將合理的成本顯化出來,房地產經紀行業才能步入高質量發展軌道,支持剛需、改善才能更順暢,良性循環才能實現。”李宇嘉表示。
“今年二手房市場總體趨于活躍和步入復蘇階段,中介行業發展面臨新的發展機會。”嚴躍進也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對于中介行業的規范,有助于鞏固今年以來的政策成果,同時減少行業的運作風險,最終將促進中介行業的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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