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多位上海業主投訴,華發股份和建發股份合作開發的泗水和鳴苑北區涉嫌虛假宣傳、銷售欺詐、偷工減料,嚴重貨不對板后,北京區域“華發中央公園”項目的交付同樣遭到了該小區多位業主的集體投訴,西安華發中城薈中央首府地下室漏水、頂板裂縫等質量問題,也頻現媒體。
這一系列的質量問題不得不令外界質疑華發股份的資本實力。通過華發股份發布的2022年半年報,東方網房產頻道發現,華發股份將一部分股權比例超過50%,實際控制權握在華發股份手里的項目,并入到聯營公司或者合營公司。為此,東方網地產頻道向華發方面發出采訪函,詢問將這些項目列為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的真實原因,但截止發稿,未收到華發方面的進一步回復。
(相關資料圖)
但從新城控股等上市公司在2018年收到上交所問詢函以及之后的回復看,將控股項目列為聯營項目、合作項目,很重要的一個結果是項目的負債不會并入到表內,進而拉低公司的負債率。
多家子公司被挪到了表外
按照華發股份既有的會計準則,列入長期股權投資的聯營或者合營公司,只計入凈資產,不涉及其負債。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控制權是否歸華發股份,如果是控股的,則應該并表;如果不控股,則列為長期股權投資。然而,2022年的半年報卻顯示,不是所有的華發股份控股子公司都會被并表。其中惠州和匯置業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的例子。
作為一家合營公司,惠州和匯置業有限公司被華發股份列入到了長期股權投資,只計算后者的凈資產。然而,從啟信寶的查詢看,上述公司其實是由華發股份100%控制的。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不僅僅是惠州嘉匯置業,華發股份同樣擁有北京星泰通府置業有限公司、廣州華發時代實業有限公司51%的股權,卻被同樣列為合營企業。這些企業數量不少,占華發現有合營、聯營企業中相當一部分。
信托:究竟是被列入資產還是負債
子公司被挪到表外,還僅僅只是華發股份表外負債的疑問之一。部分已發行的信托,未被列入2022年半年報,也讓公司的實際負債情況充滿了疑問。
根據用益信托網的歷史信托產品信息,去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期間,曾有一款名為華發廣東融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2期發行。上述信托計劃的目標是以不超過20.6億元資金用于向中山市華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支付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款項用于觀山水項目開發建設,以不超過3.4億元用于向中山華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支付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款項用于城市廣場項目開發建設。
為了確保還款,華發股份不僅提供了100%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還以昆明項目地塊二、地塊三、地塊四、地塊五第一順位士地使用權抵押,抵押率約61%,并且將中山市華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中山華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部分物業提供抵押擔保,還質押了昆明華創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擔保。另外,還明確了還款時間。但蹊蹺的是這筆約定有擔保、有回購的借款項目,并未出現在2022年上半年的半年報里。華發也未就上述信托的發行進行過擔保。
至于中山市華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華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兩家公司依然由華發控制,只是兩家新增的擔保總額增加了14億元。上述華發廣東融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2期究竟被公司作為債務,還是少數股東權益計入到資產,并沒有進一步地得到披露。
對于華發股份來說,如果無法在資本市場,用公開透明的財務,贏得更多投資人的信心,勢必就會影響公司開發端的融資能力和資金使用能力。這也使得華發股份從2022年第四季度開始,大規模出現項目交付不力,并進而惡化了公司對外的口碑和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