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個稅匯算正在進行中。3月16日起,納稅人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端,無需預約即可辦理。記者昨日獲悉,近期稅務部門受理的個稅異議申訴增加。
稅務部門表示,異議申訴是為了防止身份信息冒用、避免多繳稅款等。不過,濫用異議申訴,可能會影響申訴人的信用記錄。
市民郭先生辦理匯算時,有幾筆收入沒有印象,懷疑是“被收入”,馬上發起異議申訴。稅務部門受理發現,郭先生記憶有誤,他沒有核實就申訴,屬于濫用申訴。
近期稅務部門受理的異議申訴中,不少是滯后申訴、無效申訴和虛假申訴。主要包含以下情形:勞務派遣人員不清楚收入由人力資源公司發放并申報個稅;申訴人取得一次性或短期勞務報酬,不清楚誰是個稅扣繳義務人;已實際取得收入申訴為未取得收入,包括離職月份臨近所屬期申報數據;離職后扣繳義務人未及時維護個稅采集信息和辦理稅務變更登記。
稅務部門提醒,勞務派遣和提供一次性或短期勞務人員應充分了解本人、任職單位和人力資源公司之間的關系,對任職受雇信息和收入納稅明細有異議的,應先與任職公司聯系核實。對于正在任職公司的申報數據有疑問的,應與公司財務聯系核實并更正申報數據。對于離職前已取得的收入,請勿發起異議申訴;對于離職后近一兩個月的個稅申報數據,建議先與前公司聯系核實情況。
此外,法人轉讓、財務人員離職須及時要求公司變更稅務登記,第一時間解綁企業信息。比如,辦理個稅業務時發現仍登記為公司法人、財務人員,建議先與公司聯系,要求盡快變更登記,解除任職受雇信息。如原任職公司不愿配合更正申報數據或修改任職受雇信息的,可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或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端提交異議申訴,寫明緣由。稅務機關接到異議申訴后,會第一時間調查核實。
納稅人因操作失誤提起的異議收入申訴,可登錄個人所得稅APP端或者網頁端,選擇撤銷申訴。若稅務機關開始核實申訴情況,或者扣繳義務人已經開始自查,則該申訴不可撤銷。(記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