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外賣包裝不能用訂書機,必須用‘外賣封簽’,盡快改正,不然就罰款了。”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將一張責任改正通知書遞給下城區暉河烘焙坊的工作人員,這是“陽光廚房”“外賣封簽”新政下發后的全市首張責任改正通知書。
昨天是《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實施的第一天,杭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拱墅區市場監管局對河東路附近餐飲單位開展外賣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針對周圍店鋪“陽光廚房”“外賣封簽”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調查走訪。
在檢查過程中,市場監管人員抽查了河東路35家外賣餐飲單位,杭州市市場監管局餐飲處副處長嵇國強現場展示了“外賣封簽”的使用方法,他表示:“外賣封簽必須是一次性的,這樣可以明確商家、外賣員、消費者的責任,消費者如果拿到手上是一個不完整的封簽,他有權利拒收或者撥打12345電話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同時,店鋪商家也展示了外賣平臺上自家店鋪的“陽光廚房”,消費者在訂餐時可實時通過網絡餐飲平臺在線查看加工制作現場視頻。對此,嵇國強表示:“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讓外賣商家后廚加工公開化,倒逼商家規范制作加工過程,促進商家誠信經營,消費者點餐更放心。”
在此次檢查的35家外賣餐飲單位,有31家已建成“陽光廚房”和使用“外賣封簽”,其中“杭州市下城區暉河烘焙坊”等4家商家從事外賣業務但未有相關措施。針對發現的問題,拱墅區市場監管局朝暉所工作人員裴灝表示:“目前檢查出有問題的商家我們將下達責任改正通知書,要求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執法人員對發現的問題商家已當場下達責任改正通知書,要求其整改。
截至2月28日,根據市場監管部門調查統計,目前全市22000多家外賣餐飲店,已經有20000多家安裝了“陽光廚房”和使用了“外賣封簽”。市場監管部門對此表示將加大執法力度,嵇國強強調:“我們希望目前還沒有落實該條例的商家不要有僥幸心理,根據省局部署,3、4月為我們統一檢查的階段,5月之后,我們也會把外賣食品安全納入我們日常定期檢查的重要內容。”(通訊員 趙文瓊 見習記者 賈鑫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