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3日訊 藍曉科技(300487)(300487.SZ)昨日公告顯示,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5次審議會議于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藍曉科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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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曉科技2023年1月30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修訂稿)顯示,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4,606.45萬元(含54,606.45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投入以下項目:新能源金屬吸附分離材料生產體系擴建項目、新能源金屬吸附分離技術研發中心項目、新能源金屬吸附分離技術營銷及服務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方式及每一計息年度的最終利率水平,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債到期日止。債券持有人對轉股或者不轉股有選擇權,并于轉股的次日成為公司股東。
本次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可轉債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向公司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有權放棄配售權。向原股東優先配售的具體比例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發行時具體情況確定,并在本次可轉債的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東優先配售之外的余額和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發售和/或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余額由主承銷商包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方案的有效期為十二個月,自發行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截至2022年9月30日,寇曉康持有公司82,495,657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4.79%;高月靜持有公司43,645,958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3.12%,二人系夫妻關系,合計持有公司126,141,615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37.91%,為藍曉科技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藍曉科技表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緊密圍繞公司主營業務展開,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以及未來公司整體戰略發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公司將通過對產品結構、產能布局和生產效率的持續優化,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提高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本次發行完成后,隨著募集資金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公司盈利能力和研發實力將得到進一步提升。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將有利于提升公司各項業務競爭力,為提高經營業績及盈利能力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并為公司業務升級打下堅實基礎。
藍曉科技本次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是國信證券(002736),保薦代表人是雒曉偉、邵鶴令。
此前,藍曉科技于2019年發行可轉債募資3.4億元,于2021年定增募資1.28億元,合計4.68億元。
藍曉科技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證監發行字〔2019〕474號文核準,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數量340萬張,每張面值100元,共計募集資金34,000.00萬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344.00萬元后的募集資金為33,656.00萬元,已由主承銷商招商證券(600999)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律師費、驗資費、審計費、資信評級費和發行手續費等與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251.13萬元(不含稅)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33,404.87萬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驗〔2019〕168號驗資報告予以驗證。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21〕186號文核準,藍曉科技向寇曉康和高月靜定向增發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5,194,41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24.69元,募集資金總額128,249,982.90元。坐扣承銷費754,716.98元、保薦費1,509,433.96元后的募集資金為125,985,831.96元,已由主承銷商西南證券(600369)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匯入公司在民生銀行(600016)西安錦業路支行開立的賬號為632738550的人民幣賬戶內。另減除律師費、審計費、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發行費用1,193,579.2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124,792,252.72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驗〔2021〕103號驗資報告予以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