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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公開信息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銀保監會無錫監管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如下: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分公司(法人/主要負責人:陳德),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行為,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 內部管理不到位,承保時權屬證明有效期未能完全涵蓋保單期限, 內部管理不到位,理賠檔案不完整,依據《農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罰款22萬元(錫銀保監罰決字〔2022〕46號)。
另外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分公司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如下:
錢峰因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分公司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行為,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行為負管理責任,依據《農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警告,并罰款2萬元(錫銀保監罰決字〔2022〕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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