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文廣旅體局對外公布了《關于印發支持文廣旅體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記者了解到,佛山市文廣旅體局將通過加強復工復產指導、協助兌現扶持政策、加快已有資金評審撥付、協調解決融資難等十條措施提振和促進市場恢復,維護市場平安穩定。
《通知》表示,將指導各區根據疫情防控分區分級情況,制定差異化防控策略,推動各類涉文廣旅體場館、文化娛樂場所等經營主體,以及文化、體育、旅游等各類企業,在落實防控措施、加強內部管理、確保人員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穩妥開放,有序復工復產。同時,將加快制定高、中、低風險地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分類指引,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當前復工復產遇到的物資購置難、職工返崗難、流動資金不足等現實困難和問題,為企業順利復工復產掃清障礙、提供保障。
不僅如此,佛山市文廣旅體局還將適時舉辦全市文旅項目金融對接活動,支持各類金融機構設立文旅支行,面向文旅中小微企業創新金融產品,拓寬融資渠道。協調各類文旅產業資金與優質項目對接,推動一批重點文旅項目早日開工投產。
在優化行政審批服務方面,《通知》顯示,疫情穩定后,將對已審批但在疫情期間暫停、疫情后延期舉辦的營業性演出,僅實行備案管理,不需要二次辦理報批手續。已報送審批材料的營業性演出,不再提供基礎材料,只進行形式要件審查。此外,新申報的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審批辦結時限縮短到7個工作日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