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旅游團廣西被甩客續:廣州樂心國際等3家旅行社被吊銷許可證
11月初,一個不足百元的低價旅游團游桂林后,被司機甩客在廣西賀州服務區,南都對此曾跟進報道。1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就此事件作出通報稱,已將涉事司機等4人列入旅游市場黑名單,并吊銷3家涉事旅游公司的經營許可證。
10月30日,48人從廣州前往桂林旅游,計劃于11月1日返回。但在返程途中,司機一直沒有收到旅行社承諾的車費,也無法聯系上旅行社工作人員,擔心無法收回費用的司機便將車停在賀州服務區。南都記者事發當日從賀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陳秀英處了解到,車上當時有48名乘客,多數為中老年人,他們通過微信等方式向一家旅行社報名參加一個低價旅行團,有的旅客交了38元,有的交了88元。通過陳秀英到場調解后,該司機同意將旅客送回。11月2日8時許,車上的45名乘客平安返回廣州。
12月25日,文旅部通報指出,經屬地行政部門調查核實,該團招徠收客人為阮國珍(社會人員),組團社為廣州樂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中間社為桂林康泰國際旅游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地接社為桂林杉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此外,地接導游為桂林杉源國旅導游鄒建強,車輛為掛靠桂林市騏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旅游客運大巴(車牌號:桂C27288,車主兼司機為李運友)。
組團和實際操團分為以下幾個步驟:第一步,廣州樂心國旅通過阮國珍以每人30、33、38元等不同的價格收客,且在游客出團登車時,阮國珍微信返還每名游客30元。廣州樂心國旅給阮國珍每人18元的傭金。第二步,廣州樂心國旅收取桂林康泰廣州分公司每名游客180元將游客轉給桂林康泰廣州分公司。第三步,桂林康泰廣州分公司收取桂林杉源國旅每名游客200元將游客轉給桂林杉源國旅。第四步,桂林杉源國旅提供該團在桂林旅游期間的地接服務,該團在桂林期間先后進了大銀工坊、斯羅納科技有限公司、堤雅乳膠、新絲路絲綢和抱璞博物館共5家購物店,其中在大銀工坊、斯羅納科技有限公司、堤雅乳膠3家店產生了購物消費(合計購物金額3798元),該社從中獲取購物消費總額50%的回扣共計1899元。導游鄒建強在為該團提供導游服務期間,存在向游客兜售物品的違法違規行為,金額共計1300元,從中獲利360元,其中分給司機李運友100元,自己從中獲利260元。
經過屬地行政部門調查取證,下達處罰決定如下:一是依據《旅行社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吊銷桂林杉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康泰國際旅游有限公司、廣州樂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業務經營許可證,取消桂林康泰國際旅游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備案,并把桂林杉源國旅法定代表人姜云章、桂林康泰國旅法定代表人張鐵華列入桂林市旅游市場黑名單。
二是導游鄒建強在車上私自兜售物品獲利485元,但違法違規金額較小,該行為也未引起游客投訴,且在調查案件中鄒建強積極配合,對此次案件的調查起到了關鍵性作用,有立功表現;屬地行政部門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給予導游如下行政處罰: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485元,罰款1000元。
三是對社會人員阮國珍未經許可招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將其列入廣州市旅游市場信用黑名單,加強監管。
四是對司機李運友甩客及涉嫌超載行為,將移交相關部門予以進一步調查處理并把司機李運友列入桂林市旅游市場黑名單,嚴禁桂林市旅行社企業向李運友訂購產品和服務。
關鍵詞: 廣州旅游團廣西被甩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