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消防救援人員在機場、車站、醫院等單位享受與現役軍人同等優待政策。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享受政府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保障,切實解決消防救援人員周轉用房問題。
優先購票、掛號、就醫、通行、參觀風景名勝區享有原有現役軍人優待政策
《意見》規定,在機場、車站、醫院等單位享受與現役軍人同等優待政策,可憑有效證件優先購票、掛號、就醫、通行,在對外窗口設置帶有“消防救援人員優先”字樣標識。
消防救援人員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參觀由政府定價的公園、博物館、展覽和風景名勝區,保持原有現役軍人優待政策。
在職責榮譽方面,將消防救援隊伍(集體、個人)表彰獎勵納入地方黨委政府、群團組織表彰獎勵體系,表彰比例應高于普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表彰獎勵的比例。執行滅火、搶險救援、活動安保等重大任務,應有機動表彰獎勵名額。另外,重大節日和重大勤務任務期間,地方黨委和政府安排走訪慰問消防救援隊伍。
納入黨委政府年度績效考核符合條件的享受政府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
生活待遇保障則主要包括薪資、醫療、傷亡撫恤、住房待遇等方面。在薪資待遇方面,根據中辦發〔2018〕50號文件中“保持轉制后消防救援人員現有待遇水平,實行與其職務職級序列相銜接、符合其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政策”規定,將行政編制消防救援人員值班戰備(參照《公安部消防機關戰備值班工作方案(試行)》標準執行)、重大安保勤務等地方性津貼補貼經費納入部門預算中列支。自2019年起,全市行政編制消防員納入當地黨委政府績效、精神文明、綜治等考評獎勵范疇,經考評主管單位考評合格后,依照相應標準給予獎勵,經費由財政部門統籌保障。
《意見》規定,醫療待遇方面,行政編制消防救援人員繼續實行因戰、因公、職業病醫療全額報銷制度。全市所有消防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等按100萬元/人·年保額標準進行投保,保費由財政部門統籌保障。
傷亡撫恤待遇方面,消防救援人員因公犧牲撫恤標準不低于部隊撫恤標準,所需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財政部門保障;評定為烈士的消防救援人員家庭,按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住房待遇方面,消防救援人員參照全市地方行政單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及標準統一進行保障。消防救援人員符合條件的享受政府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保障,切實解決消防救援人員周轉用房問題。
本人及配偶、子女允許戶口隨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享受教育優待政策
消防救援隊伍享受相應的社會優待保障。公安部門按照相關政策,支持消防救援人員(含入職滿3年以上的政府專職消防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已成立的集體戶和家庭戶落戶,允許調動人員戶口隨遷。
行政編制消防救援人員家屬隨調工作參照改制前隨軍政策由政府承辦部門直接對應消防救援支隊安排執行;對隨調未就業的,繼續享受基本生活補貼和保險待遇。
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享受教育優待政策。消防救援人員(含入職滿3年以上的政府專職消防員)子女的入學、入托,參照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聯合印發的《河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政聯〔2012〕1號)精神享受相關照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