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簡政放權上做“減法”,大幅度削減稅務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涉稅資料,有效便利了納稅人。全面落實國家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西部大開發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維護納稅人權益。暢通納稅人訴求渠道,對納稅人投訴事項的受理率、辦結率和反饋率均達到100%,更好地滿足納稅人對高效便民服務的新需求。
二是在后續管理上做“加法”,加快轉變稅收征管方式,出臺系列工作規范,依托金稅三期系統和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加大信息管稅和風險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事中事后管理體系。堅持以大數據應用為基礎,提升數據化服務水平,通過大數據實時、準確、全面地收集納稅人需求,有針對性地制定措施,解決納稅人辦稅過程中的熱點、焦點問題。
三是在優化服務上做“乘法”,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深入推進國稅局、地稅局合作,增強了納稅人獲得感。廣泛宣傳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中的新舉措和新成效,讓納稅人知曉和熟悉優化服務舉措,引導納稅人實現多元、便捷的辦稅體驗。把優化營商環境納入績效管理和目標責任考核,明確部門分工,細化考核指標,建立責任清單和工作臺賬,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促進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