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投資公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公司股東
一個及以上股東。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注冊公司。
2、公司監事
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3、公司注冊資本
注冊公司時,必須要有注冊資本。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以上(投資管理公司根據注冊性質不同要求資本金,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以上)。
4、公司核名
注冊公司時,首先要進行網上注冊核準公司名稱,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
5、公司經營范圍
注冊公司時,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以后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公司經營范圍。
注冊投資公司資本的出資方式是什么?
1、依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東的出資方式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專利技術、工業產權等方式。
2、實物等出資方式必須經過專業的評估機構評估,以經評估過的價格作為出資額。
投資公司驗資:股東以貨幣出資注冊投資公司,注冊資本必須打入公司的驗資賬戶,聘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報工商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