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16日宣布,201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18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996元,下限為322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140元。
根據該委員會審議通過的《關于2018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上海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6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7年月平均工資。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996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22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140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136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