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推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我省日前召開專題會議,就國務院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對開展市、縣兩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進行動員。
根據部署,我省將在每年3月底前,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要求印發開展自查、自評通知,各市政府、省有關部門及省屬高校、民辦高校根據通知要求,分別對本地、本部門、本單位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共同做好國務院對省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
同時,我省進一步完善對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制度。對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包括省級評價和市級評價。省級評價4年一輪,按規劃分年度進行。
我省建立對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制度。對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對象是各市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每3年開展一輪,每年評價3至5個市,按規劃分年度進行。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還將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利用國家統計數據和調查獲得的系統數據,對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檢測。評價結果將作為考核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的重要依據。對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現重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將采取適當形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或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
據了解,今年我省將首次選定3個市及涵蓋各市的42個縣(市、區)作為開展對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試點,按照測評點和新的指標體系開展評價。 (記者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