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區深入推進“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常態化和良性發展,不斷創新基層治水護水協作新模式,14個設區市河長制辦公室、檢察院均簽訂了協作機制。
“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從工作會商、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調查協作、聯合整治、問題督辦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協作,推動影響河湖水生態環境的重點難點問題徹底解決。
該協作機制建立以來,全區各級河湖長、檢察長深入現場調查督辦影響水生態環境的問題,推動問題整治銷號。2021年,全區共受理涉河湖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066件,立案1010件,累計破獲非法采砂案件128起。清理整治河湖“四亂”問題2075個,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線448公里,拆除違法建筑48.2萬平方米,清除非法網箱養殖200余萬平方米,解決了一大批影響水生態環境的沉疴痼疾。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非法采砂問題整治,全面完成丹竹江、大風江、茅嶺江等流域清理整治;頒布自治區第5號總河長令,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健全全鏈條監管、全要素管理。目前正籌劃頒布自治區第6號總河長令,深入推進妨礙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
經過多年努力,我區河湖治理保護成效顯著。全區“十四五”地表水國考斷面2021年水質優良比例為97.3%,居全國第三;2022年第一季度全國地表水水環境質量排名中,廣西有5個設區市進入前10名,9個設區市進入前30名。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對我區全面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給予充分肯定,桂林市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典型經驗做法獲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通報表揚。(記者 周映 通訊員 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