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財政廳、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援企穩崗促就業九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做好援企穩崗穩就業。
《通知》從助力企業穩定崗位、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3個方面提出了9條措施。
在助力企業穩定崗位方面,《通知》強調,主要是從“降”“緩”“返”“補”四個方面助力。
“降”就是延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續實施。
“緩”就是允許相關參保企業緩繳社保費。對納入封閉管理區的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最長一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對因為疫情管控等原因,無法辦理社保繳費業務的企業,允許延期辦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
“返”就是繼續實施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企業,按一定比例返還失業保險費。對中小微企業返還的比例,頂格落實國家規定,從現行60%提高至90%。
“補”就是階段性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企業,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給予300元~1000元/人的一次性穩就業獎補。
在做好企業用工服務方面,《通知》主要是從用工調劑、就業獎補、就業服務三方面做好服務。支持企業間共享用工,給予80元~1000元/人的用工調劑補貼;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高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社保補貼;強化就業服務,對保障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等重點企業指定專人對接,幫助解決用工問題。
在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方面,《通知》明確,要求按時足額發放社會保險待遇,延長失業補助金等階段性擴圍政策受理期限;延長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至法定退休年齡,擴大保障范圍。(記者 林晗)